食物安全中心公布賀年食品調查(第一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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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一月十五日)公布,最近完成一項有關賀年食品的時令食品調查(第一期),約五百七十個樣本中,除較早前公布的一個蜜棗樣本防腐劑含量超出法例標準及違反食物標籤規例及一個年糕樣本鈉含量與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不符外,其餘樣本全部通過檢測。

  中心發言人說:「農曆新年將至,中心分兩期進行是項時令食品調查。在第一期調查期間,中心從不同零售商(包括網上零售商)抽取了糕點(如蘿蔔糕和年糕)、油器(如煎堆和油角)、糖果、湯圓、瓜子及海味等樣本進行化學、微生物及營養成分測試。」

  化學檢測包括防腐劑、染色料及金屬雜質等。微生物檢測包括多種能引致食物中毒的致病菌。營養成分測試則檢測樣本的總脂肪、鈉和糖的含量,與其營養標籤上的標示值是否相符。

  發言人提醒業界配製食品時須遵從有關法例規定,並符合優良製造規範,適當地使用法例准許的食物添加劑。零售商應向可靠的供應商採購食物,了解所接收物料和製成品的質素,確保其採用的材料符合法定標準。此外,業界須遵從《食物安全條例》的要求,保存良好的記錄,以便在有需要時追查食物來源。

  他亦建議消費者到可靠及衞生的店鋪購買賀年食物。購買預先包裝的糕點及小食時,要留意包裝是否完好和食用期限,亦應參考包裝上的營養標籤,了解食物中的糖、鹽(鈉)及脂肪等含量,從中作出健康的選擇。購買散裝食品(如糖蓮子、果仁及瓜子)時,則要注意食物容器是否清潔及店鋪員工的個人衞生情況。

  發言人說:「市民應選購色澤自然的食品,例如特別亮白的開心果可能經過漂白加工,而表面有不尋常光澤的瓜子則可能添加了礦物油,食用這些食品可引致腸胃不適。」

  他續說:「購買糕點後,如非即時食用,應放入雪櫃或按包裝上的說明存放,並應在食用限期前食用。就熱食的糕點,在進食前應先徹底翻熱,並盡快食用,避免長時間放於室溫。至於果仁及瓜子等食品,不可貯存過久。若發現食品發霉或有異味,便不應進食。」

  發言人提醒市民新年期間要保持均衡飲食,避免過量進食高能量、高糖分、高鹽分或高脂肪的食品。

  中心會繼續對賀年食品進行檢測,並適時公布第二期的檢測結果,以確保食物安全。



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