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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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行政長官在去年年初建議推行為期三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非居住於公營房屋、非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超過三年,並符合資格的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直至其獲得首次編配公屋為止。我們的目標是於今年年中開始接受申請,並於今年七月開始派發現金津貼。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的政策目的是希望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屋面對的生活困難。現金津貼並非「租金津貼」。因此,我們不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租約或繳交租金相關的收據等文件。

  考慮到一般申請住戶於提交公屋申請時已提供詳細資料,我們會盡可能簡化申請和審批程序。我們會在一般申請住戶輪候公屋快將三年時通知他們,並邀請他們申報仍然符合公屋申請規定的入息及資產限額的條款。簡單個案我們預期需時約一至三個月可以處理。而為防止濫用,我們會進行抽樣檢查。

  現金津貼的金額將為綜援租金津貼上限的一半。我們預計試行計劃於今年年中開始推行時,將有約90 000個一般申請住戶符合申請資格。試行計劃在二○二一/二二至二○二四/二五財政年度發放現金津貼的非經常開支預算約為80多億元。試行計劃為期三年,有關的開支預算亦以此數目為根據。我們會適時檢討。

  我們明白不少議員都關心業主會否因為有此現金津貼而借故加租,並認為要同步實施租務管制。我們已經啓動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在收到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小組提交的報告後會盡快審視和跟進。

  主席,我現在請翁(佩雲)首席助理秘書長向各位簡介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其後我們會細心聆聽和聽取各位議員的意見和回應大家的提問。謝謝主席。



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