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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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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振英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中國、東盟十國等共十五個國家於去年十一月簽訂的《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RCEP),旨在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並逐步達到百分之九十一的整體關稅廢除率。財政司司長表示,政府會爭取香港成為RCEP生效後第一批加入的經濟體之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促使香港加入RCEP的具體計劃及時間表為何;
 
(二)有否就加入RCEP可為香港帶來的機遇及挑戰進行評估;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RCEP締約國或會為了符合「直接運輸」規則以獲得關稅減免,因而避免經非RCEP締約國的第三地中轉貨物,政府有否評估該情況會對香港轉口貿易造成的影響;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香港是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政府有否計劃推動RCEP締約國的出入口商在香港以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一直支持貿易及投資自由化,並積極尋求與海外經濟體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及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以拓展香港的經貿網絡,讓香港的貨物、服務及投資能以較優惠條件進入國際市場,亦協助港商分散市場,促進香港參與區域經濟融合。香港至今已與二十個經濟體簽訂八份自貿協定及與三十一個海外經濟體簽訂了二十二份投資協定。香港會繼續致力與個別經濟體及在區域層面締結更多相關協定,而在區域層面以言,香港已具備充份條件盡早加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RCEP)。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中國內地、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十國、澳洲、日本、韓國和新西蘭共十五個經濟體,於去年十一月簽署RCEP。該協定為全球規模最大的自貿協定,涵蓋全球總人口約三成,國內生產總值總和佔全球三分一。香港在二○一九年與十五個RCEP成員經濟體的貿易總額達七千六百五十五億美元,佔香港貿易總額的百分之七十一。
 
  加入RCEP是香港進一步參與區域經濟合作過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不但有助香港進一步融入區域產業鏈,以及強化香港與區內成員經濟體的經貿與投資聯繫,帶動區內經濟增長,亦可讓香港貨物及企業受惠於協定下有關關稅減免、開放市場准入、取消貿易壁壘、簡化通關程序等措施,有助降低貿易成本,為香港貨物及企業拓展區內市場帶來新機遇,並為疫情後全球經濟復甦提供重要動力。
             
  正如《行政長官2020年施政報告》中提到,香港是區內的主要的金融和貿易中心及交通樞紐,亦已與RCEP中十三個成員經濟體(即中國內地、東盟、澳洲和新西蘭)簽訂了高質素的自貿協定,我們具備足夠條件參與RCEP。
 
  特區政府早於二○一八年已在不同層面和場合向各成員經濟體表達加入RCEP的意願。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局長於二○一九年十一月協定完成文本談判時,去信予各成員經濟體,重申香港加入協定的意願,並得到正面回應,表示香港可在協定生效後循相關條款商討加入。商經局局長亦於去年年底協定簽署後再次去信予各成員經濟體,重申香港加入協定的意願。政府正積極與RCEP各成員經濟體聯絡,以期盡早就香港加入協定開展討論,積極爭取香港成為協定生效後第一批加入的經濟體。
               
(三)根據RCEP下的「直接運輸」條款(註一),出口一方必須把貨物直接運到進口一方才可享受關稅優惠,但有關條文訂明貨物運經進出口雙方以外的第三方時,除指定情況外,貨物未有經過進一步加工,並保留在第三方海關監管之下,仍可被視為進出口方之間直接運輸,並享關稅優惠。上述指定情況包括進行裝卸、重新包裝、儲存、其他為保持貨物良好狀態或將貨物運輸至進口方的必要物流活動。由於RCEP仍需待成員經濟體完成其內部程序後才正式生效,現階段暫未能評估「直接運輸」條款對香港貿易的具體影響。
 
  儘管如此,由於香港已與RCEP中十三個成員經濟體簽訂了自貿協定,相信RCEP下的「直接運輸」條款對香港的轉口貿易影響有限。
 
  此外,特區政府自二○一五年推行「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中轉易」計劃),為中轉香港的貨物提供海關監管服務及簽發《中轉確認書》,證明貨物在中轉香港期間未再加工,以便貨物享有中國內地與其他經濟體簽訂的自貿協定或優惠貿易安排下提供的關稅優惠。現時,「中轉易」計劃服務範圍涵蓋十五份由中國內地與其他經濟體簽訂的自貿協定或優惠貿易安排,當中,除日本外,已包括其餘十四個RCEP成員經濟體。特區政府會密切留意RCEP的發展,以研究將「中轉易」計劃的服務範圍涵蓋RCEP的可行性,為更多中轉香港的貨物享有相關關稅優惠提供便利。
 
(四)鑑於中國內地是RCEP成員中最大的經濟體,RCEP有望可為推動跨境人民幣貿易結算和投資提供有利環境,從而提升區內使用人民幣的水平。香港作為全球領先的人民幣貿易結算中心,一直支持不同類型的跨境和離岸人民幣交易活動,香港的離岸人民幣金融和外匯市場以及各項互聯互通措施,亦為市場參與者進行人民幣風險管理和金融投資提供多元化的選擇和便利的渠道。二○二○年首十一個月經香港處理的人民幣貿易結算交易額超過五萬七千億元人民幣,較二○一九年同期增長兩成。香港的離岸人民幣資金池亦為全球最大,規模超過七千億元人民幣。政府會繼續會密切留意RCEP的發展,並致力深化市場的發展,以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地位。
 
註一:協定中相關條款的英文原文如下: [the good] has not undergone any further processing in the intermediate Parties or the non-Parties, except for logistics activities such as unloading, reloading, storing, or any other operations necessary to preserve it in good condition or to transport it to the importing Party; and remains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customs authorities in the intermediate Parties or the non-Parties.
 
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