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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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一月十二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這幾天天氣嚴寒,在此呼籲大家無論出外或在家中都要多穿點衣服;如果在家中使用暖爐,要小心安全;對於家中有長者和鄰居有長者的,特別是一些獨居長者,希望各位市民要對他們特別關心。
 
  在目前環境下,全港市民最關心的仍然是疫情。過去一個星期,我們看到疫情雖然有很緩慢下降的跡象,但亦出現了一些反覆,難保今日的個案可能比昨日還要多一點,情況是令人擔心的。這反覆的疫情除了反映在每日的確診個案數字上,亦可從確診個案的性質和出現的環境可見,都是令人擔憂的。例如在兩方面,我們看到近日的確診個案在一些我們一直都是嚴守、希望它不會出現爆發或者感染的環境出現,這包括在醫院——先後有聯合醫院和瑪嘉烈醫院,目前來說後者是涉及確診數字比較小的群組;亦再次有安老院舍發現有確診個案;另外,還有一些很大型的地盤——每次都涉及過千名工友在這些地盤裏工作——出現了一些群組爆發。
 
  第二方面令人擔心的就是有部分確診人士每日都為公眾提供服務,接觸面很廣,包括在消防處的救護員和一些小輪的船員、船長,甚至是一些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機等。在這情況下,我們不能掉以輕心。我知道大部分香港市民都已經歷了一年的疫情,感到有點沮喪、很疲累,想知究竟何時可以見到曙光,何時可以恢復日常工作、上學,甚至是過關、旅遊等;但現時實在並不是放鬆的時候,因為我們看到全球疫情每日仍在刷新記錄地爆發中,已經有超過9 000萬宗的確診個案,死亡數字亦超過190萬,有時每日屢創新高,單日全球可以有超過80萬宗的確診個案。在我們視為最高危的地方,譬如英國,大家都看到疫情的蔓延,甚至昨天我留意到英國負責衞生的官員已經警告,未來幾周將可能是英國情況最差的時候。在這個大前提下,我們必須繼續堅守「外防輸入」的政策,對於受這次「外防輸入」政策影響滯留在一些地方的市民,我們希望他們能夠諒解,這都是為了全港的安全和他們自己的親戚朋友在香港的安全。至於在「內防擴散」方面,真的需要每位市民的支持,無論是接受強制病毒檢測的,要盡快進行這些檢測,或是堅守社交距離、減少聚會,甚至可以說是沒有必要的就應該不要再進行一些與自己親密家人的聚會。一個月後是農曆新年,我相信今年農曆新年都要在比較平靜的環境中度過。
 
  世界衞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最近見記者時說,他見到疫情在各地擴散,認為這可能是市民開始已經不太接受他們的衞生當局的勸喻,沒採取適當的措施。他提醒我們,其實每一個人應該知道他們個人是可以幫助戰勝這場疫症的(People need to know that they can personally stop the virus)。在此再次多謝各位市民在過去一年的諒解和配合,亦希望大家繼續緊守自己一向在做的防疫措施,我們共同打贏這場疫仗。
 
記者:早晨,想問特首三個問題。第一,50多個民主派上星期因為初選被捕,而所謂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步」,其實是他個人提出,亦不是所有被捕的參選人都認同的,亦有人公開說過是不同意「攬炒」,其實你認為這次的拘捕是否合理?另外,如果在人手、場地都有提供過協助的人,會否都有可能被捕?第二,關於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問題,近日有建制派提出BNO的問題,建議持有BNO的話,在一個cut-off date之後就會失去中國籍,要放棄居港權、投票權等等這些香港人本身有的權利,你自己認為這個做法是否可行,會否對社會造成一個很大的衝擊?最後,第三個問題,很多民調現時都提出,或者可能大家都感受到,還有很多香港市民對於是否接種疫苗仍然有擔心或猶疑,想問政府會否提供例如是一些建制派爭取的免隔離或其他誘因去鼓勵市民接種?謝謝。
 
行政長官: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關於警方的拘捕行動,因為已經進入調查階段,稍後亦會可能提出檢控,所以作為行政長官,我不會評論。不過正如我們近日先後出了幾份聲明反駁外國有些政客,甚至是政府的高級官員,對於這次拘捕行動的謬誤說法,我有幾個原則性的論點跟大家說明。第一,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人認為只要某些人有一個政治理念,或者他曾經屬於採取過某些行動的人,就可以免除受法律制裁,這不是法治精神,亦不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所以第一點需要說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會在法律之外。第二,很多評論都將這件事件跟他們往日、在過去六個月不斷抹黑的國家安全法拉上關係。我們要重申,國安法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經過《基本法》第十八條的程序列入了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實施,所以國安法是香港的法律;既是香港法律,當然是有法必依,否則這條法律就形同虛設。第三,我們時常在反駁外國說法時都說過,希望外國社會一方面要尊重每個地方、每個國家內部事務的自主權,另一方面,我們亦希望他們放低雙重標準──往往他們看國家的事務、中國的事務或香港的事務,都是用一套跟他們自己在國家以內採取的立場、態度很不同的標準。我只是說這幾點的原則性回應。
 
  第二是國籍問題,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在回歸之前的討論亦是令很多市民很關心。由於歷史原因,中英兩國政府對於如何處理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有一個共識,如果現在有人單方面偏離這個共識,另一方要對此採取一些行動,這亦是理所當然。不過,到目前為止,我並不知道有任何具體方案正在討論,更不存在特區政府提出了如何應對的措施。不過,籠統來說,當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我們的國家受到外國政府不合理的制裁,我們沒理由只坐着而甚麼也不做,我們也公開說過,我們會配合中央人民政府採取所需要採取的反制措施。我在此再次強調,因為談這個建議或提出這些意見的是一位建制派、甚至是一位行會成員,我不想大家誤會我們在行政會議是討論過這個議題;行政會議並沒有討論這個議題,正如我剛才所說,特別行政區政府亦沒有提出如何去處理BNO作為旅行證件的問題。
 
  第三,我們現時正非常積極去應對,如何令這些研發了的疫苗在香港可以成功地展開接種計劃。接種疫苗不但可以保護自己,令自己免受感染,或即使受感染,都不會產生很大的健康問題,亦令整個社會可以更加有機會走出疫情。坊間或科學上有一些說法,指一個地方要有百分之七十的人接種了疫苗,整個社區或社會才能夠有免疫力,所以我們會繼續做我們需要做的公眾教育工作、宣傳工作,我們的專家不斷出來向大家解釋,我們也有一個非常穩妥的機制去認可這些疫苗在香港使用。至於你說如何可以提供誘因,我們不會提供金錢的誘因——除了說是免費,全港市民將會免費獲得疫苗的接種。大家亦可以放心,如果那個疫苗是需要接種兩針,我們一定會有足夠的數量,令到接種了第一針的市民是可以按時順利地去接種另一針,讓他們可以產生免疫力。一定是一個全民免費的疫苗接種計劃,但它只能夠是自願。我想去到這個地步,大家都聽到太多「強制」這個詞語;疫苗的接種,特別是在香港社會,如果採取強制的方式,可能是適得其反,所以是一個自願、免費的接種計劃。我們會不斷說明誘因,就是我剛才所說,讓整個社會可以早日恢復大家想做的活動;對於出外,我相信可能都會有些幫助,但這個必須視乎我們要去的地方如何看待一個接種了疫苗的人士,還有他來自的地方的整體接種率是怎樣,才可能會提出一些比較寬鬆的通關程序。

記者:想問關於疫苗接種計劃,到現時為止有沒有進展?有沒有說市民何時可以開始接種?是否防疫措施要等到有疫苗時才可以開始放寬?是否意味着農曆新年都不會放寬?另外,有意見認為50多名民主派被捕是打壓反對聲音,你有甚麼看法?會不會藉此把《宣誓和聲明條例》涵蓋區議會和推舉特首的選委會委員?最後還想問盈富基金說今日開始不會對受制裁的實體進行新的投資,你怎樣看這件事?會不會建議撤換盈富基金的管理人?多謝。
 
行政長官:幾條性質很不相同的題目,我盡量回答。第一,關於疫苗的最新情況。大家都記得,我們在十二月底公布,已經為在香港可以緊急使用疫苗方面訂定了一個法律框架,在這個法律框架內訂明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甚麼情形下可以核准一款疫苗作緊急用途──全世界都是用這種「緊急使用」的方法,因為如果用正常程序,就不會是這種程序。事實上,一款這麼重要的疫苗只需要少於一年的時間來研發,一方面是科學的進步和我們科學家的成就,但另一方面亦顯示真的是沒有辦法用一個很正常的方法、慣常地用幾年時間來做。有了這個法律框架,現時的做法是,我知道今個星期在這個法律框架下成立的一個專家顧問委員會亦會開會,就着特別是我們已經採購了的三款疫苗啟動有關認可工作。認可工作起碼有兩個條件,第一,就是這款疫苗已經被在香港以外的另外一個監管機構核准緊急使用——大家都留意到起碼有兩款以上的疫苗都在歐美國家被核准作緊急使用,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所購買的疫苗亦已經滿足了這個條件;但專家仍然要再檢視數據,然後推薦給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行使她的法定權力來核准這款疫苗的使用。
 
  有了可以使用的法律基礎,跟着就是供應。這款疫苗在甚麼時間來到,我們一直的說法是其中一款應該是會在一月,另外一款可能在第一季,第三款就要到下半年。我要求食物及衞生局再與這些供應商商討,有沒有辦法當我們已經核准了使用後可以盡快把部分——即是無需一次送來一、兩百萬劑——先供應給我們為一些優先需要接種的人士進行接種。我雖然未必在病理學上屬於優先接種,但我都說過,只要疫苗一到、核准了使用,無論是哪裏生產,或是以甚麼技術生產,我都會第一時間去接受疫苗接種。目前的情況是這樣。由聶德權局長和陳肇始局長共同領導的專家小組做了大量工作,將來如果推行疫苗接種計劃,有關應該在甚麼地方接種、由甚麼人來安排接種,稍後我們會公布詳細情況。
 
  接種疫苗和放寬防疫措施未必有完全直接關係,因為看來疫苗接種要做到全社會或者起碼是我剛才所說的七成,可能需要一段長時間。我們一直在社交距離的管制措施都是看着疫情的情況,換句話說是看着確診數字的趨勢。過去兩波的疫情,放寬社交距離的措施都是待每日的確診個案——我說的是本地的確診個案——能夠下跌至單位數字,過往我們兩次放寬是由這樣開始的。今日我們會不斷檢視情況,我亦要求相關局長與業界商談。業界時常都告訴我們,要求我們不要每一次都是「一刀切」,如果有些業界裏的個體或單位所有防疫措施都做得很齊全、願意要員工作檢測確定是陰性、亦願意安裝使用「安心出行」,有沒有機會在某一些情況下可以局部讓它們復業,這些全部我們現在都是檢視中。正如最近我們說在未能夠全面重開面授課堂的大前提下,亦給了一些靈活性予學校,可以安排逐班或者特別需要應考、準備考試的學生回到學校出席面授課堂,總之學校每日不能超過一個百分比,相信情況是會比較安全。這些去到很細化的,希望能夠早日回復到起碼一部分的活動,我們都會檢視。不過,最重要的是現時還未是這個時候,現時仍然要緊守這些社交距離的措施,而且要嚴陣以待。
 
  第二個問題是關於上星期警方的拘捕事件。案件進入了調查階段,行政長官是不會作出評論;我只能夠說,我們每一次這類調查工作都是依法辦事,所做的是執法工作,法律上沒有說因為政治觀點、政治立場,甚至你是否支持某一種看法的立場來作出拘捕行動,最終都是要依法。不過,當然國家安全法清楚說明,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包括那四類在香港國安法裏清楚釐定的行為,都不能夠違反;而國安法的目的亦有三方面,是要防範、制止和懲治,每一方面都是非常重要。至於會否涉及參與的人士,我記得上星期警務處的同事已經說過。
 
  跟着的問題是有關於宣誓。在《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中有明確、清楚的宣誓要求,昨天我也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進行了監誓,但第一百零四條的宣誓範圍是比較狹窄的。現在國安法裏的宣誓要求是比較闊的,如第六條的公職人員。香港的法律就着公職人員的解釋是很不同的,有的非常闊,有的可能比較窄,所以我們仍在清晰釐定這些公職人員。很簡單或以常理來說,你剛才提及兩類人士,一類是區議員,一類是選舉委員會委員,前者是一種在政治體制內雖然沒有政權的組織,但區議會也是一個重要的組織;後者更加重要,他們肩負選出一位行政長官的責任。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他們應該是優先被視為公職人員而需要按國安法宣誓。有關法律修訂工作將會在我們落實有關《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工作中進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早前都已交代,我希望相關修訂條例草案可以盡快交給立法會審議。
 
  最後是一個金融的問題,有關於盈富基金。盈富基金當年是因為特區政府入市買了股票,後來要賣出股票而成立的一個產品。據我了解,盈富基金今日其實是一個市場產品,並不是一個政府行為;這個市場產品有它自己的管理人,這個管理人礙於美國政府的行政命令、針對式地擾亂金融系統來進行很多政治操作,他們要採取這些行為。
 
  你剛才特別提到關於建議撤換一個負責人,這個比較複雜,我不想在這裏說。雖然我說它是一個市場產品,不是一個政府行為,但礙於歷史原因,它是這樣產生出來的,據我所知,金融管理局仍然有少許剩餘的影響力是關於(有關委員會的)人事任命。在這裏我不可以評論,因為詳情必須要由金管局和有關的監督委員會按情況改變。不過,這件事反映出來的亦是另一種的霸權主義,可以突然提出一些行政命令以針對某些國家的公司,然後再要令所有金融機構不能和這些被針對的國家的公司進行交易,是難以令人明白怎麼可以由一個重視法治和重視金融穩定的地方提出的。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