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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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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八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潘兆初法官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會)委員,任期由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起至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
 
      委員會的職能,是就司法職位空缺的填補、司法人員就服務條件提出並經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申述,以及影響司法人員而可予訂明或可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任何事項,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或作出推薦。
 
      由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起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當然主席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委員
——
律政司司長(當然委員)
潘兆初法官
朱芬齡法官
戴啟思資深大律師
蘇紹聰博士
馮婉眉
陳黃穗
廖柏偉教授
 
 
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