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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監護委員會主席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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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八日)宣布委任羅德慧為監護委員會主席,任期由二月一日起,為期三年。
 
  羅德慧為資深事務律師,積極參與多項社會服務。她現為監護委員會委員,熟悉有關監護的事宜。因應其將由二月一日起出任監護委員會主席,羅德慧將在同日辭任委員。政府感謝即將卸任的主席趙宗義多年來在監護委員會的盡職工作和服務。
 
  監護委員會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成立,主要的法定職能是為年滿18歲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委任監護人的申請,根據《條例》作出考慮和決定,並就該些申請發出監護令。
 
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