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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積極跟進強制檢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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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總署今日(一月七日)表示,正在核實因應強制檢測公告已進行檢測的人士,並積極追查可能未有進行檢測的人士,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強制檢測公告。

  各區相關民政事務處(民政處)會首先核對為強制檢測公告所涵蓋的大廈居民在流動採樣站檢測的紀錄。由於有些居民可能使用其他途徑進行檢測,民政事務總署需核實他們的檢測資料。民政事務總署會和房屋署(房署)、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或相關的業主立案法團和物業管理公司合作,請該些在其他途徑進行檢測的居民,向民政處提供已經接受檢測的資料。民政事務總署在此感謝房署、房協、業主立案法團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提供的支援和協助。

  至於強制檢測公告限期分別於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和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的彩雲(二)邨明麗樓和豐澤樓,政府部門會核對流動採樣站以及其他樣本收集渠道的相關紀錄,並追查可能未有進行檢測的人士,切實執行檢測公告。

  房署各屋邨辦事處亦提供協助,主動聯絡沒有強制檢測紀錄的居民。根據房署的紀錄,有部分住戶可能已經搬離單位,或目前不在香港,因而沒有辦法進行檢測。部分住戶可能有一些特別原因,例如健康欠佳或行動不便的長者和殘疾人士,因而沒有進行檢測。對於這些住戶,民政處會聯同社會福利署跟進。在沙田乙明邨明恩樓上月的執法行動完成後,沙田民政處已轉介多宗個案予衞生署跟進。

  在私人大廈方面,由於民政事務總署無法聯絡沒有到流動採樣站接受檢測的住戶單位的居民,本署需要主動接觸居民,請他們提交在其他途徑已作出檢測的資料。民政處會透過業主立案法團和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協助,向大廈住客發出通告及在大堂張貼通告,提醒大廈的住客聯絡民政處提交資料。民政處亦已主動派員到一些大廈進行家訪,以查核居民是否已有檢測紀錄。本署希望首先核實及以協助和勸諭的形式,盡快落實強制檢測。

  民政事務總署同時呼籲,未曾檢測的住戶居民,盡快進行檢查,並重申政府嚴肅跟進強制檢測公告是希望居民能夠盡快檢測,防止病毒散播。

  政府提醒市民須依從檢測公告進行檢測。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2021年1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