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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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陸頌雄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關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截至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下述資料,
         
(i)強積金計劃成員按年齡組別劃分的人數、平均每個帳戶的累算權益款額,以及強積金帳戶的平均全年回報率; 

(ii)強積金計劃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持有人數目,以及當中持有人是公務員的帳戶數目及百分比;該類帳戶所涉款項總額,以及公務員持有的帳戶所涉款額及其佔總額的百分比; 

(iii)有多少名強積金計劃成員自參加有關強積金計劃以來一直受聘於同一僱主及其佔成員總數的百分比,並按年齡組別及月薪組別列出他們的帳戶的平均累算權益款額及平均回報率;該等帳戶的供款總額及投資回報總額分別佔累算權益總額的百分比;該等成員中的公務員人數;及 

(iv)曾以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俗稱對沖機制)的強積金帳戶數目和所涉款額;該等帳戶佔強積金帳戶總數的百分比;取消對沖機制的立法工作進展及實施時間表;及 

(二)有何新措施(i)使強積金計劃管理費進一步降低、(ii)設置更多有回報保障的投資計劃,以及(iii)確保僱員不會因投訴其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而遭報復;會否盡快推出強積金權益「全自由行」,使僱員可把其僱主所作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全數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

答覆:
 
主席:
 
  就陸議員提問中的各個部分,經諮詢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公務員事務局以及勞工及福利局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i)在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約有4 459 000人參與強制性公積金 (強積金)計劃。計劃成員的平均累算權益款額為$246,000。整體的投資回報而言,自二○○○年十二月強積金制度成立以來至二○二○年十一月,扣除收費及開支後,強積金的年率化回報為4.5%,高於同期的1.8%通脹率。
 
  積金局沒有備存不同年齡組別的計劃成員數目、成員帳戶的累算權益款額及相關投資回報的資料。
 
(ii)截至二○二○年十一月,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共有約43 200個,總供款額為25.75億元。政府和積金局均沒有備存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持有人當中屬公務員的數目。
 
(iii)計劃成員可在受聘於同一僱主期間在不同受託人的強積金計劃下持有多於一個帳戶。若從帳戶層面分析,截至二○一九年十二月,則約有90 000個僱員供款帳戶是在二○○○年十二月強積金制度成立時已經開立,並持續於同一個計劃收取供款。這些帳戶的強制性供款產生的累算權益款額平均為$423,000。在這90 000個帳戶中,約有30 000個帳戶同時收取強制性供款及自願性供款。該30 000個帳戶的累算權益款額平均為$1,015,000。
                 
  除上述以外,積金局沒有備存由強積金制度成立至今一直受僱於同一僱主的計劃成員數目,亦沒有這些帳戶持有人的年齡、收入、供款款額、其帳戶的投資回報及該帳戶持有人是否公務員等資料。
                 
(iv)由二○○一年七月起,積金局每季度會向受託人收集以強積金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申索款額的數據。截至二○二○年六月,抵銷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申索總額約為490億元。積金局沒有備存相關帳戶數目的資料。
 
  有關於取消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安排方面,政府正全力推展有關的籌備工作,包括草擬法例。取消「對沖」安排涉及不同的政策範疇及複雜的事宜,政府現正全力進行籌備工作,並檢視是否有空間讓取消「對沖」的方案在落實和執行上較為簡化,務求盡早完成草擬法例。政府計劃在下一個立法年度向新一屆立法會提交草案。
 
(二)政府和積金局一直致力提升強積金在本港整體退休保障制度所發揮的第二支柱成效,包括降低收費。強積金計劃的整體基金開支比率佔管理資產總額由二○○七年的2.1%下降至二○二○年十一月的1.44%。繼於二○一二年推出低收費基金、於二○一七年設有收費管控的「預設投資策略」,以及於二○一九年一站式的強積金基金平台後,政府和積金局正籌備建立「積金易」平台,針對現時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分散而成本高昂的問題,把行政工作標準化、精簡化和自動化,從而提升營運效率,令收費有下調空間,以及創造無紙張主導的強積金體驗。假設「積金易」平台費水平在兩年的過渡期內介乎30至40個基點之間,我們預期計劃成員須支付的平均計劃行政成本可即時降低約30%,整體費用亦會隨之降低。我們的目標是最快在二○二二年完成開發平台,讓強積金受託人其後分階段過渡至平台,以便平台最快於約二○二五年全面運作,早日為計劃成員帶來效益。「積金易」平台一站式處理強積金行政工作,集中計劃成員在不同強積金計劃、以至不同受託人的資料,將有助整合和分析計劃成員的就業和供款等數據,同時亦可便利日後進行全自由行等改革措施。
          
  降低強積金計劃的收費亦有助改善計劃成員所收到的淨投資回報。截至二○二○年十一月,強積金總資產增至一萬多億元,當中超過三成,即約三千六百多億元為扣除收費後的淨投資回報,扣除收費和開支後的年率化回報為4.5%,高於同期的1.8%通脹率,整體而言是非常穩健的增長。現時強積金計劃為計劃成員提供400多種不同風險及回報組合的基金選擇。計劃成員可因應個人狀況如年齡及承受風險能力,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投資組合。其中,「預設投資策略」基金旨在分散投資風險,尤其適合缺乏時間或投資知識打理強積金的強積金計劃成員。自二○一七年四月實施以來,「預設投資策略」下的核心累積基金和65歲後基金的年率化回報分別為6.3%和4.8%,表現優於通脹及同類型的混合資產基金。
          
  在保障投訴僱主拖欠強積金的僱員方面,當僱員向積金局作出投訴時,每宗個案均會絕對保密;若僱員不希望公開身分,積金局亦會尊重僱員不公開投訴人身分的決定。為保障作出投訴的僱員,除非得到投訴人的同意,積金局並不會在調查過程中向僱主披露投訴來源或投訴人的身分。即使僱員以匿名方式向積金局投訴僱主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積金局仍會受理,並作出調查。



2021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