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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半市民遵從強制檢測公告接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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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三十一日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以及衞生防護中心昨日(一月四日)的最新資料,就42處受強制檢測公告涵蓋的指明地方(見附件一),政府為市民安排流動採樣站、社區檢測中心或其他檢測途徑進行檢測。相關強制檢測公告限期已於昨日屆滿。

  根據食物及衞生局及民政事務總署的初步記錄,截至昨日,共有約55 000名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已透過27個相關採樣站(見附件二)或各區的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佔檢測公告涵蓋的相關大廈的估算居民人數近八成半。透過上述強制檢測規定,錄得16宗陽性個案。此外,民政事務總署了解部分市民亦有透過檢測公告中其他檢測途徑進行檢測。

  民政事務總署感謝市民的合作,遵從強制檢測公告,齊心抗疫。同時,亦非常感謝政府有關部門和同事及檢測承辦商和其員工的努力和支持,為市民進行檢測。

  民政事務總署再次提醒市民,政府會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所有檢測公告。

  2019冠狀病毒病病毒傳播力強,不少患者雖無症狀,但仍會感染身邊的人。進行檢測是對自己、家人及社區負責任行為。政府提醒市民須依從檢測公告進行檢測。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2021年1月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53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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