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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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今日是二○二一年我第一次與傳媒見面,亦透過這個記者招待會見香港市民,在此祝大家新一年身體健康、事事順利。在此刻我想全港市民的共同願望都是希望我們能夠令新冠肺炎疫情早日受控,市民的日常生活可以恢復正常,而兩地人員的交往以至海外旅行亦可以展開。這是我們的工作目標,我們一定會盡最大努力。
在過去一段時間,即是由十一月下旬出現的新一波疫情,我們的確看到確診數字有下降的趨勢;不過,今次下降的幅度非常緩慢,特別是相對於上一波的疫情。事實上,在上一個月,即整個十二月的確診數字是歷來的單月新高,高達2 532宗,這是令人很擔心的數字。踏入十二月下旬至最近一月這幾日,疫情有緩和跡象,例如在過去七日,確診的本地個案一天大概都不超過45宗,而源頭未明的個案大概佔三成。這些數字一方面告訴我們所採取的一系列措施有一定的成效,但是離開我們要達致「清零」的目標,或者可以讓社會的日常生活恢復正常,仍然有一段距離。
由於這個考慮,昨天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和教育局局長已經同時宣布,正在實行相當嚴格的社交距離措施需要延長多十四天;而學校暫停面授上課的安排亦需要延長,教育局局長在聽取校長們的意見後,亦引入了一些彈性措施,我留意到這都獲得各位校長的支持。在「外防輸入」方面,現時的措施是非常嚴格,亦因此引起了一些港人不便,但我希望大家都諒解,在這一波疫情,我們必須採取最嚴格的措施,而疫情即使在內部反彈受控後,「外防輸入」仍然是很重要的一環,因為看到全球的疫情仍然是非常嚴峻,特別是在多香港人會由該處回來的歐美國家。
在抗疫整整一年內,特區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整體社會亦真的能夠做到同心抗疫,市民大致上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由於是新一年的開始,我在此亦想藉這個機會向各有關人士表示衷心謝意。當然首當其衝的是負責公共衞生的決策局——食物及衞生局,陳局長和她的同事在過去一年可以說是不眠不休,盡了他們很大的努力;負責公共衞生的部門,即是衞生署,大家時常聽到的是衞生防護中心和公共衞生檢測中心,但我可以告訴大家,其實整個衞生署已經全民皆兵,包括署內的牙醫、牙科服務的同事都已經走到前線來做抗疫的工作。我亦要感謝醫管局轄下醫院、診所內的所有醫護人員,對於近日醫院內有一些小型爆發,我亦是非常關注,希望醫管局的管理層能夠做好防護的工作,保護我們的醫護同事。
這一次的抗疫規模可以說是每一個政府部門都全情投入,有些走在前線,例如執法的部門;有些是在後勤方面幫助支援。執法部門不單止是警務處,有六、七個部門都有執法權力,最近大家亦看到他們正在加強他們的執法工作,或聯合進行跨部門的執法工作。民安隊和醫療輔助隊這類輔助團隊,今次亦大量投入人手來幫助抗疫的工作。我特別想感謝不少退休的公務員同事,他們都義不容辭,一個電話就回來幫忙,而且很多都是長時期地幫忙,做完一個工作崗位就轉往另一個工作崗位來提供協助。幫忙的人員當然不單止是來自政府內部,在今次的抗疫工作,我們有大量的合作伙伴,當然最重要的是與我們並肩一年的四位專家顧問,近日亦有更多的專家和教授加入協助有關疫苗的工作。我們的承建商幫助我們日以繼夜地興建一些檢疫設施或社區治療設施;我們亦有口罩製造商和私營化驗所。我想特別提一提私營化驗所,他們在香港「由無到有」,大幅度建立檢測能力,亦很多時候在很短時間的召喚下,在各地設立流動檢測中心,我在此對他們表示衷心謝意。當然,最重要都是我剛才所說的——大致上配合特區政府政策的廣大市民,沒有大家的支持,這些工作可能都是事倍功半。
在未來的工作中,大家可以看到差不多在抗疫的每一個環節,如果能夠加強的,我們都正在加強。例如在執法方面,剛才我已說過,現時大家看到的並不單止是警務處的執法,亦有其他部門,如康文署,以至食環署、漁農及自然護理署都在執法,5,0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在過去一段時間已經發出了超過300張,希望能夠起到一定的阻嚇作用。
在檢測方面,自從十一月下旬這一浪疫情發生,我們總共做了160萬次的病毒檢測。透過這些病毒檢測,即是在「須檢必檢」、「應檢盡檢」和「願檢盡檢」的策略下,我們一共找到3 000個確診個案,證明這種目標為本的檢測策略是有效的。同樣,我們亦透過立法,發出了針對40多幢大廈以至其他範圍的強制檢測公告。就最近這40多幢大廈的強制檢測,我們應該為這些大廈裏大概八成的居民進行了檢測,超過50 000人,但這個八成的估計相信是保守的,因為這個數字是單單來自檢測中心和流動檢測站,但有些在這些大廈的居民可能選擇用其他途徑,包括在188個地方拿取樣本瓶然後交回樣本作檢測,這些數字是未有計算在內。在這50 000個強制病毒檢測當中,可以找到12宗確診個案,所以是有用的。當然,進行了這些強制檢測後便要執法,這才會有阻嚇作用或誘因,令這些須要進行病毒檢測的市民會按時接受病毒檢測。我們早前針對乙明邨明恩樓做了第一次的執法工作,我們會繼續進行。
近日大家聽到我們有一個新的輔助性方法──就是污水檢測,這本來是一個研究,但當發現它能夠應用在我們日常的抗疫工作,我們便馬上加大了取樣的能力和香港大學化驗所的能力,讓我們能夠用更多污水檢測來制訂相關措施。例如早前在彩雲(二)邨,我們就透過污水檢測的結果,要求豐澤樓和啟輝樓這兩幢大廈的居民接受檢測,亦找到數宗隱性個案。其實每個舉措的最終目標也希望能夠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防止病毒在社區傳播。
近日專家顧問很關心如何追蹤緊密接觸者,我們完全同意,亦調動了更多人手。除了警務處由差不多第一階段開始投入人手之外,最近我們亦動員了入境處和海關。有關做緊密接觸追蹤工作的公務員同事明早會跟幾位專家見面,由專家介紹應該如何更科學化、更專業化地進行這些個案的追蹤工作。
總的來說,如我剛才所說,每一個抗疫環節需要投入額外的資源、需要加大的力度,特區政府都是義不容辭,一定循着這個方向去做,希望市民繼續保持社交距離,減少聚會,包括家庭的聚會,令我們可以早日控制這次疫情。
記者:林太,你好。剛剛提到追蹤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想問會否有一個目標何時可以落實追蹤到?另外,二人限聚令、晚市禁堂食這些措施已經實施了整個月,但剛剛提到疫情下降的速度仍是慢,政府還有沒有更嚴厲的措施?除不斷延續現行的措施外,會不會真的做到「清零」才考慮放寬措施?另外想問查車牌方面,最新就是運輸署會通知車主,其實這樣「通風報信」會否令人能逃避傳媒的監察、削弱新聞自由?會否考慮可以豁免傳媒查車牌的時候不通知車主?謝謝。
行政長官:多謝三個問題。第一,確診個案的追蹤工作從來都是抗疫重要一環,如果大家記得我早期都用過四個英文字母──「T」、「T」、「Q」及「I」,包括Testing、Tracing、Quarantine以及Isolation。可以說,檢測和檢疫的設施,以至治療的設施現在已相當到位,但在追蹤確診個案的緊密接觸 者方面,事實上是可以做得更加好。我必須強調「做得更加好」是需要有市民的合作,我們真的不知道每一位確診者的緊密接觸者,所以要靠確診病人詳細告訴我們,無論透過他們自己的記憶,或他們如果有聽袁教授說,自己有筆錄記下每一日的行程;或者用手機拍了照片,知道他曾坐過哪一輛的士;又或者用我們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一定要有市民的參與和配合,我們才做到。不過,在做追蹤工作的時候可能需要一些技巧,例如如何查問、如何試探,我們會在這方面加強我們的工作。一層是緊密接觸者,再向這一層的緊密接觸者問他有甚麼緊密接觸者,都是人手和技巧的問題,我們會投入大量人手去做。
第二,我必須承認這些社交距離的措施對於各行各業的影響是非常大,亦因此我們已先後推出四輪「防疫抗疫基金」。我不認為要達致「清零」才可以放寬;如果你記得,我們在上一浪疫情時都是逐步放寬。我們曾說大概有四、五個階段的放寬,按着當日一段時間的確診個案,分析確診個案中有多少是輸入和本地、本地個案中有多少是源頭未明後,我們就會放寬。在上一輪疫情還沒有放寬到最後一個階段,因為最後一個階段是甚麼也不用管。今日亦同樣,不會去到「清零」一段時間然後全面放寬,都是採取有序、逐步的放寬。大家可以留意到近日儘管確診個案有下降的趨勢,但亦未能令人放心到可以開始走放寬的程序;雖然數字每日低了約二、三十個,但亦見到一些群組,包括在醫院內的爆發、在大型建築地盤的爆發,我們需要再觀察一段時間。我可以說,我們會繼續採取逐步有序的方式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第三個問題與抗疫無關,但我都說一說。這些所謂查冊的服務存在了一段很長時間,這些public register,公眾要去查,無論是查車輛的登記車主、土地買賣的業主、結婚資料或是出生證明書的資料,都是有查冊的功能。查冊的功能往往都是有一個目的,或許你需要做買賣,或者是有一些特別的工作需要去知道。這些資料在政府的手中,每一個部門亦有其程序。我相信這些查冊功能在立法時是不包括做一些調查式、甚至是「起底」式的工作──我不是說傳媒正在做這些工作,但我只知道在過去一年多,有很多經過查冊找到的資料在社交媒體上發放,導致我剛才所說令被查冊人受到傷害的行為。在能夠尊重查冊的功能的同時,我們有甚麼可以處理到被查冊人可能受傷害的考慮,就是各個部門現時在其行政上考慮的工作。我相信如果運輸署只是在有人查某位車主的資料時,通知該車主其在運輸署的資料被查看,不是一個很過分的要求,我認為是相當合理的要求。我亦看不到這與你剛才說的新聞自由、「通風報信」有甚麼關係,因為正如我所說,這些被市民、公眾查冊是有一個特定的目的,而這特定的目的我剛才亦已解釋過,所以新聞工作者可以繼續按着法例和每一個部門的程序查冊。我在此呼籲,如果查了個人的資料而想傷害某一位人士,這些行為是不值得我們鼓勵。
記者:林太,早晨。想問問剛才你說查冊的安排不會影響新聞自由,但實情是很多新聞工作者和記協亦反映了現時的安排會嚴重影響記者的採訪,我亦有一些同事和早前一些港台的行家因為查冊而被警方拘捕,甚至現時說需要協助調查,其實很明顯已經看到這正在影響傳媒的工作。以往他們都可以做,為甚麼現時突然間要這樣收緊?你所說的攻擊、傷害是否就是因為有些人被揭發可能有僭建,跟着要糾正,那些就是你所說的傷害?其實當中你有沒有想過要與傳媒機構溝通,然後才做這些如此影響傳媒工作的改動,而不是單向地宣布?另外,想問問在國安法之下,截取通訊專員(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昨日都有談及,現時警察的截聽能力大增,亦純粹依靠你去作判斷和監察,他都叫我們可以問問你本人,你覺得自己有沒有足夠的專業法律知識去作這個判斷?怎樣平衡公眾可能擔心警方會有一些違規、濫權的截聽情況?最後,想問問十二名港人的情況,你一直主張和呼籲香港年輕人要多些往大灣區發展,但香港人看到內地標榜的陽光司法下,十二名港人的家屬到現在都未能見到那些被控的港人,他們所委託的律師現時甚至被內地取消律師資格,在這種情況下,你如何說服香港人對內地的司法制度有信心?多謝。
行政長官:三個問題。第一,其實我已經以中、英文回答過,我看不到現時運輸署或相關部門就着公眾查冊方面的行政措施如何會影響,甚至是嚴重影響到你剛才所說的採訪。你可以繼續查冊,運輸署只是告訴被查冊人有人曾就他們作查冊、想知道他們的資料。如果你所說 的是建築物的資料,我亦不相信會由有僭建物突然間變為沒有僭建物,所以我是沒有辦法明白這方面的指控。每一件事都需要平衡,我想在兩年或三年前,大家都猜不到現時我們會看到很多個人資料被「武器化」。這個並不是我說的,是私隱專員所說的——看到有一段時間有很多個人資料被「武器化」,他很想處理,有時他能夠處理,有時他未有足夠的法定權力去處理。當有一些新事物發生,影響到香港的部分市民,我們作為政府是有責任--在法律框架容許下,又不完全偏離原本制度的設計目的--去保護這些人,這有甚麼錯呢?我看不到。至於你所說的個案,我不懂得評論,因為每一日警務處在調查案件中都有很多個案,如果你有任何疑問要向警方提出。
沒錯,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賦予我們在執行國家安全任務有一系列的權力或是額外權力,包括由行政長官核准可以截取通訊。這個權力,你可以放心,一定會是非常謹慎地行使,亦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有很多制約,這些制約與今日的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所做的工作是非常相近;不過,正如在法例所說,所有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不能夠公開透露,所以我亦不可以詳細向你交代。
第三,這十二位人士,我在這裏亦已多次回答,他們在香港是涉嫌違反了非常嚴重的罪行,是畏罪潛逃,現在大家看到,甚至是有組織性地畏罪潛逃。這個案似乎仍在司法階段,我就不詳細評論;不過,每一個地方的司法制度當然是有所不同,否則的話,我們就無需說「一國兩制」。我們是實行《普通法》,與內地的法制不同。每一位人士,包括現時有人說他們要到外地居住,他們亦需要知道該處的司法制度、司法系統是如何。總之,如你是守法人士,我就看不到你有甚麼需要擔心。
至於往大灣區發展,這是香港市民的個人意願,特區政府沒有能力說一定要強迫香港人前往大灣區發展。不過,事實是剛剛相反,不少香港企業和市民比我們走得更快,他們看到粵港澳大灣區的契機。其實早於我們有任何的規劃綱要、大灣區專員辦事處,他們都已經在大灣區的內地城市發展,稍後我們或者安排這些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了一段時間的港人、港企向大家交代他們的發展情況。
在此,再次祝大家在二○二一年身體健康、一切順利。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21年1月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32分
香港時間14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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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