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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就推行「積金易」平台項目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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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一月四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推行「積金易」平台項目的詳細建議及相關事宜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
 
  作為一項創新的大型金融基建項目,「積金易」平台針對現時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分散而成本高昂的問題,把行政工作標準化、精簡化和自動化,從而提升營運效率,令收費有下調空間,同時創造無紙張主導的強積金體驗。
 
  我們自二○一八年十二月起已多次就項目諮詢財經事務委員會的意見,並匯報進度。我感謝立法會對項目的支持,包括於去年七月通過第一階段法例修訂,賦權積金局(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設立全資附屬公司,負責建立、擁有和營運「積金易」平台。
 
  至於今天向委員介紹的第二階段的法例修訂,主要為「積金易」平台的推展及各相關單位的職能及權力提供穩健的法律基礎。當中包括:
 
(一)界定政府、積金局、公司和受託人各自的角色和責任;
 
(二)訂明公司的職能、權力和法定要求;
 
(三)賦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可藉發出公告,指明受託人及其強積金計劃分批使用平台;
 
(四)訂明公司和受託人的民事免責條款;
  
(五)訂明有關平台收費的兩道關卡。第一,是規定受託人就計劃行政費不得收取高於平台收費的水平;第二,是減省的成本(即現時受託人向計劃成員收取的計劃行政費與日後受託人就「積金易」平台須繳付的計劃行政費(積金易平台費)的差額),要反映在整體費用上,即整體費用水平須有相應幅度的減幅;
 
(六)就精簡後的工作流程作出技術修訂;以及
 
(七)優化現有法例若干條文以釐清積金局的職能和權力。
 
  我們正加緊草擬工作,爭取於今個立法年度完成第二階段的立法工作,以期最快在二○二二年完成開發平台,讓強積金受託人其後分階段過渡至平台,早日為計劃成員帶來效益。
   
  各位議員較為關注的,相信是「積金易」平台為計劃成員早日實現減費的目標。業界在過去13年,將平均基金開支比率由二○○七年的2.1%降至最新的1.44%,減幅大約是三成。而推行「積金易」平台後,單單以首兩年過渡期建議的30至40基點的收費水平計算,已可令平均行政費下跌約三成,平均基金開支比率則下跌一成多。在數碼使用率和規模效應帶動下,收費水平往後亦會繼續穩步向下調整至二○三二年的約20至25基點。
   
  我們亦向委員會建議額外約10億元非經常撥款需求,主要用於(i)數據清理和轉移,及採用政府雲端平台基建;(ii)為公司提供未涵蓋的種子基金和儲備金;以及(iii)為公司提供備用現金以滿足公司的潛在現金流需求。
   
  連同今天尋求各位委員支持的10億元撥款,政府合共為「積金易」平台項目投入約49億元。我們預計由二○二三至二○三二的10年間,「積金易」平台為計劃成員可能減省約300至400億元,這較早前預計在未來20年可節省225至236億元的估算來得更高和更快。
   
  我們和積金局的代表歡迎各位委員的提問和意見。
   
  多謝主席!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2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