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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在深水埗北河街街市附近採取聯合行動並就防疫規例及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嚴厲執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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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一月三日)與警方分兩階段在深水埗福華街/北河街交界及大南街/南昌街交界一帶採取聯合行動。聯合行動中,兩個部門共巡查了15間餐飲處所。食環署向六名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規定及指示(關於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或佩戴口罩)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並向一名涉嫌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條例》)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的持牌小販發出口頭警告,並檢取一名小販的棄置物品。警方也就違例泊車發出六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兩個部門亦用夾車清理了馬路上超過1.3公噸貨品及雜物。
   
  食環署發言人說:「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規例》就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發出最新指示已延長至二○二一年一月六日。餐飲業務負責人必須嚴格遵從並符合一系列規定及限制,當中包括在餐飲處所內除於餐桌飲食外須一直佩戴口罩;桌子與桌子之間至少有1.5米距離或設有某種形式的隔板作出有效分隔等。若餐飲業務負責人違反《規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補充:「根據《條例》第4A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陳列或留下任何物品或東西,而這些物品或東西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者,可處罰款5,000元或監禁3個月。」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仍會繼續加強執法和宣傳,並會加派人手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對違例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確保有關規定得以遵從。發言人提醒有關負責人及市民須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2021年1月3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2時51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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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一月三日)與警方分兩階段在深水埗福華街/北河街交界及大南街/南昌街交界一帶採取聯合行動,並就防疫規例及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嚴厲執法。圖示兩個部門用夾車清理馬路上的貨品及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