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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六成市民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接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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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三十一日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政府為43處指明地方安排流動採樣站或其他檢測設施,為受強制檢測公告涵蓋的市民進行檢測。

  根據民政事務總署的記錄,截至今日(一月二日)下午五時,累積超過35 000名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已透過上述的採樣站或檢測設施進行檢測,佔檢測公告涵蓋的相關連大廈的估算居民人數近六成。此外,該署了解部分市民亦會透過檢測公告中其他檢測途徑進行檢測。

  民政事務總署感謝市民的合作,遵從強制檢測公告,齊心抗疫。同時,亦非常感謝政府有關部門和同事及檢測承辦商和其員工的努力和支持,為市民進行檢測。

  民政事務總署呼籲須根據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檢測的市民,在強制檢測公告限期內(即二○二一年一月四日或之前)盡快到檢測中心進行檢測。

  民政事務總署再次提醒市民,政府會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所有檢測公告。

  2019冠狀病毒病病毒傳播力強,不少患者雖無症狀,但仍會感染身邊的人。所以進行檢測是對自己、家人及社區負責任行為。政府呼籲市民須依從檢測公告進行檢測。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2021年1月2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2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