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址資助計劃已開始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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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持有有效合格證明書的人士,如該合格證明書的有效期處於自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任何期間(即政府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發出有關指示的生效期內),則可申請津貼。合資格的合格證明書持有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牌照處)遞交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牌照處在收到填妥的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後,一般可於約兩星期內發放撥款。
申請表格及申請指引可於牌照處網頁(www.hadla.gov.hk)下載或到其辦事處索取,地址為香港太古城太古灣道14號10樓。如欲查詢詳情,請致電3620 3062聯絡牌照處,或瀏覽牌照處網頁。
完
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50分
香港時間16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