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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向涉嫌違反防疫規例的會址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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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向法院申請發出傳票,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向位於九龍旺角金雞廣場三樓一會址(鳳凰于飛)的負責人提出檢控。

  根據調查,該負責人在本年十一月期間,未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規例》就會址發出的相關規定及指示,包括未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所有身處會址的人士佩戴口罩;在有關處所安排現場表演,而部分表演者並沒有佩戴口罩,亦未有與賓客或觀眾作有效分隔;處所內人數亦超過該處所可通常容納人數的百分之五十。

  牌照處在審視所有資料後已經向法院申請向該處所負責人發出傳票,案件會安排在法院審理。

  牌照處會聯絡於本年十一月曾經到訪上址的人士/訪客,調查他們有否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及/或《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的規定。牌照處會向違規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牌照處明白部分人士可能仍然留院或在隔離中,該處呼籲所有有關人士盡快主動聯絡牌照處配合調查(電話:2881 7418/3107 3430或電郵 hadlaenq@had.gov.hk)。牌照處如未能聯絡有關人士,會考慮進一步法律行動、通緝及/或檢控有關人士。

  牌照處會繼續積極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在全港各區會址加強巡查,確保處所負責人及訪客緊遵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下的相關規定。政府再次呼籲市民嚴格遵守各項防疫措施,以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社區散播的風險。
 
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