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廉政公署相關委員會非官方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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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及再度委任四個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即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和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以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有關任期均由二○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行政會議成員廖長江議員為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及石禮謙,以及周雯玲獲再度委任為該會的成員。行政長官亦委任區璟智為該會的新成員。
區璟智是一名退休高級公務員。她現時擔任協青社執行委員會的委員。
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就任何有關香港的貪污問題向廉政專員作出建議,並會監察廉政公署在執行職務、人手編制及行政事務方面的政策。
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立法會議員陳振英,以及林定國、黃天祐博士和袁淑琴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成員。許樹昌教授、江智蛟、藍凌志、李彭廣教授及彭韻僖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許樹昌教授是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何鴻燊防治傳染病研究中心主任。他現時亦擔任中央科學顧問委員會的成員。
江智蛟是一名會計師。他是香港會計師公會理事會上任會長。
藍凌志是本港一間公用事業公司的首席執行官。他亦是現任商界環保協會主席。
李彭廣教授是嶺南大學政治學系的專業實踐教授,同時為大學公共管治研究部的創始主任。
彭韻僖是一名律師,現任香港律師會會長。她亦是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
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負責監察廉政公署的調查工作。委員會審議廉政公署接獲的投訴及進行的調查,以確保這些投訴和調查工作能有效和迅速地獲得處理。委員會亦會就廉政專員發出搜查令、疑犯獲保釋超過六個月,以及歷時超過一年或需要大量資源的調查個案作出審查。
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陳嫣虹、張耀堂、朱永耀、賴旭輝博士、胡立基及楊詠珊為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成員。陳美寶及江玉歡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陳美寶獨資經營一間會計公司。她在多個委員會擔任成員,包括空運牌照局及方便營商諮詢委員會。
江玉歡是一名律師。她現時擔任香港律師會理事。
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聽取及要求廉政公署報告有關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及私營機構可能助長貪污的工作常規及程序,並向廉政專員建議應予以審查的項目及相關優次。
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陳浩庭、陳婉玲、馮應謙教授、許迅、葉傲冬、莫漢輝、吳錦華、彭穎生、董一岳博士及黃偉傑為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的成員。朱子穎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朱子穎是德萃小學及漢師德萃學校的總校長。
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就爭取公眾支持打擊貪污及教育市民認識貪污的害處,向廉政專員建議適當措施。委員會亦會監察公眾對廉政公署工作的反應及市民對貪污所持的一般態度。
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姚建華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而李律仁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李律仁是一名資深大律師。他現時是香港金融發展局的主席。
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監察廉政公署處理公眾針對該署所作不涉及刑事的投訴,檢討廉政公署可能會引起投訴的程序及措施,並在有需要時提出建議。
政府感謝所有將於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離任上述委員會的委員,並對他們為其所屬委員會作出的寶貴貢獻深表讚賞。
四個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以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最新非官方成員名單載於附件。
完
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