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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推出第十輪藝能發展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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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發出:

  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開始接受藝能發展資助計劃第十輪申請。
 
  隨着現今科技發展,藝術與創新科技的融合已成為藝術發展的新趨勢。第十輪的藝能發展資助計劃增設「藝術科技」類別,藉以支持促進藝術與科技融合的計劃,鼓勵申請者以富創意的方式利用科技,實踐其藝術願景和抱負,提出計劃以展現及達到本資助計劃的四個目標,包括提升藝術工作者、藝團、藝術形式和/或藝術界能力、節目/藝術創作的發展、拓展觀眾和藝術教育。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表示:「我們歡迎藝能發展資助計劃的新措施,這將有力支持發展和推動藝術科技,讓藝術和文化產業更具創意,深化觀眾的藝術體驗。為配合《行政長官2020年施政報告》,我將牽頭成立包括創新及科技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教育局的專責小組,制訂發展及推廣藝術科技的策略和措施。我們期待透過藝能發展資助計劃能收到藝術和文化同業創新的計劃」。
 
  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會向具創意和影響力、並有助達到本資助計劃上述目標的建議計劃提供撥款資助。過去九輪的申請,有超過100個建議成功獲批舉辦具規模和跨年度的文化藝術計劃/活動,涵蓋不同藝術形式和實踐方式,如表演藝術、視覺/媒體藝術、跨界別藝術、社區藝術、藝術教育/欣賞和藝術行政。
 
  評審準則包括建議計劃/活動的藝術/專業水平、創意及原創性、對藝術界和社會的影響、技術可行性、財務規劃與管理能力,以及申請者和參與計劃團隊的管理能力。
 
  藝能發展資助計劃繼續設有躍進資助和項目計劃資助。躍進資助以配對形式為藝術團體提供資助,支持其整體發展,提升專業運作至更高層次。藝團預計可作配對的贊助或收入最少為一百萬元,其中至少二十五萬元須來自非政府贊助和/或私人捐助;獲資助團體將會得到兩倍的配對資助額,資助期最長可達兩年,最高資助額為四百萬元。表現優良者可申請第二次資助,如成功獲批,第二次資助期最長可達三年,最高資助額為五百五十萬元;藝團預計可作配對的贊助或收入最少為一百五十萬元,其中至少三十七萬五千元須來自非政府贊助和/或私人捐助。兩期共五年資助的最高資助額合共為九百五十萬元,此財政支援有助藝術團體的茁壯成長。
 
  項目計劃資助為直接資助,為成功申請者提供上限為三百萬元的資助,進行規模較大和/或需較長時間,並具影響力的計劃或項目,申請資助的活動/計劃的整體開支須達八十萬元或以上。
 
  藝能發展資助計劃第十輪申請增設網上遞交申請,申請者今日起至二○二一年二月十七日下午六時可經網上、郵遞或親身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指引及有關資料已上載民政事務局網頁(www.hab.gov.hk)。簡介會擬於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三十日舉行,詳情及因應疫情發展的最新安排,請參閱上述網頁。申請結果預計於二○二一年七月公布。
 
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4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