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強對從英國到港人士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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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於英國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發展,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布會在《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599H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下收緊多項適用於從英國到港人士的防疫限制措施。相關措施會於明日(十二月二十二日) 凌晨零時生效,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這次英國出現的變種病毒傳播力相當之強,比現時的病毒傳播力高七成。雖然現時資料顯示相關變種病毒並沒有增加個別人士的病情嚴重情況,但特區政府高度重視這個新發展。」

  現時從第599H章指明外地高風險地區包括英國經機場到港並須接受強制檢疫人士,均須在登機時持有72小時內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以及指定檢疫酒店的訂房證明,到港後須接受「檢測待行」(即接受檢測並於機場或指定地點等候結果),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乘搭專車到指定檢疫酒店接受14天強制檢疫,並於第12天再次接受檢測,以在檢疫期完結前確認檢測結果仍為陰性。

  發言人表示:「因應近日全球疫情發展,政府已於十二月十八日引用第599J章作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於十二月二日或之後從中國以外地區(包括英國)抵港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在完成14天檢疫後,仍須於到港後第19天或第20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以確保即使在病毒潛伏期超過檢疫期的非常罕有情況下,仍可通過強制檢測找到漏網之魚。」

  「因應英國的最新疫情,在參考專家意見後,我們認為有需要立即推出嚴厲措施,防患未然,盡量阻止變種病毒從英國輸入並在香港社區擴散。」

  措施詳情如下:

(一)收緊第599H章下的規定,所有於過去14天曾逗留英國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將不會獲准登機前來香港。

(二)作出第599J章下最新強制檢測公告,規定在二○二○年十二月二日或之後到達香港的受檢人士,如曾在英國停留並須在港接受強制檢疫(包括根據《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或《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發出的檢疫令),除須在到港後第19天或第20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外,亦須在確定檢測結果前留在該人的居住地點、私人處所或在檢疫令上指明的檢疫地點(下稱「逗留地點」)。如從英國抵港受檢人士因前往檢測或返回逗留地點而須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只可乘搭的士,而且中途不能下車。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上述規定,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政府同時亦正著手修改法例,容許在有需要時把強制檢疫期訂為多於14天,包括將從英國來港人士的強制檢疫期延長至21天。有關詳情會待行政會議通過後再作公布。

  發言人表示:「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包括全球及本地疫情的發展和出入境人數的變化,有需要時會毫不猶豫地採取更果斷和嚴厲的措施。」



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3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