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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包裝蜜棗樣本防腐劑含量超出法例標準及違反食物標籤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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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蜜棗樣本的防腐劑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標準,並同時含有另一款防腐劑山梨酸,而樣本的食物標籤並未有標明該兩款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市民應停止食用受影響批次的產品。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的產品,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蜜棗
產地:中國
經銷商:尚品之薈有限公司
淨重:每包二百五十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一間網上商店抽取上述蜜棗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一百八十的二氧化硫,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一百。而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該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

  「樣本同時檢出含有百萬分之一百的山梨酸,雖然含量低於法例列明的最高准許含量百萬份之一千,惟該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該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

  發言人續說:「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而有關經銷商亦按中心指示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經銷商熱線2291 6216,查詢上述產品的回收事宜。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補充說:「就上述樣本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而言,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可閱的標記或標籤,用以表列食物的配料。規例亦訂明,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