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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宣誓儀式致辭(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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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宣誓儀式致辭:
 
各位同事:
  
  我今天很高興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務員宣誓儀式,見證特區政府的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進行宣誓。
  
  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及承擔,也是國家和社會大眾對於特區政府公務員必然的期望和要求。在今年六月三十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六條亦訂明,香港特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要求公務員作出宣誓或簽署聲明,是讓公務員可以公開確認他們須肩負的責任,加強公務員明確知道自己公職身分所帶來責任的意識和真切體現國家以及社會對於特區政府公務員的要求。雖然宣誓只是很簡單的儀式,而簽署聲明只是一紙文書,但有其標誌性的作用,並可以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須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香港特區政府有效管治。
 
  公務員事務局於今年十月發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七月一日或之後加入政府的公務員簽署聲明,作為聘用條件的一部分,至今已經有超過三千名新加入公務員行列的同事完成此程序。公務員事務局亦將會要求全體公務員作出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並交代具體安排。
 
  今日參與宣誓的是在特區政府擔當領導地位的各位常任秘書長和部門首長,在特區政府制定和落實政策過程中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我期望大家以身作則,為全體公務員樹立良好榜樣,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明確要求是一個莊嚴的承諾,須體現在每位同事的日常工作之中。大家要謹記,正如早前原訟法庭就一件選舉資格案件的判詞中所指出,擁護《基本法》不是僅僅為了遵守《基本法》,而是更需支持、推廣和信奉《基本法》。同樣,各位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要展現的是忠誠、團結和擔當,要以事不避難的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維護國家安全。
 
  各位在公務生涯中肯定如我一樣面對過困難和挑戰,但請大家時刻都要謹記誓言,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多謝大家。
 
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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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宣誓儀式致辭。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宣誓儀式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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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宣誓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