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回應個別媒體對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的失實報道
*********************
  就近日再次有個別媒體對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轄下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中心)作嚴重且失實的指控,該處今日(十二月十七日)特此澄清,對該失實報道表示遺憾及予以譴責。
   
  入境處強調,該處人員一向秉持「正直誠信、公正無私」的信念,專業且不偏不倚地執行各項工作,並時刻堅守崗位,齊心協力服務市民。近年,中心的前線人員縱然面對各方壓力及突發情況,包括受到被羈留人士的挑釁及侮辱、進入中心的人士被發現確診等,該處人員仍然無畏無懼,忍辱負重地執行法例賦予的職責,確保公眾利益得到保障。
   
  奈何部分人士無視中心人員克盡己任,一再對入境處及中心的前線人員作出失實及不公平的指控,企圖誤導公眾。該處重申,整體人員仍會繼續團結一心,專業地履行艱辛的職務,絕不會因外界的壓力而破壞一直堅守的團隊精神及專業態度,士氣亦不會因此被打擊。
   
  中心的被羈留人士都是非法入境者、逾期逗留人士或抵港時遭入境處拒絕入境人士,正等候遣送離港。在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心內共有250名被羈留人士,當中211人曾提出免遣返聲請。現時約有13 000名聲請人或聲請被拒者因不同原因逗留在港,當中只有少於百分之二被羈留於中心內。被羈留人士中,小部份已非法留港一段長時間,並曾在香港干犯嚴重罪行,包括謀殺、傷人、販毒、勒索、猥褻等,當中有被監禁超過10年的人士,嚴重者更超過20年。他們獲釋後理應依法盡快被遣離香港,但他們均向入境處提出免遣返聲請,利用法律程序延長他們非法留港時間。該處須按照現行政策,暫緩執行遣送工作,同時根據羈留政策定期作出覆檢後,才決定他們須繼續被羈留。
   
  處方一直嚴格按照既定的羈留政策,並合乎有關法例要求和法院訂立的相關法律原則。根據現行的羈留政策,在決定是否羈留時,入境處會就個案的所有事實和情況作出考慮,包括該名人士是否曾干犯嚴重罪行,不予羈留會否對社會構成威脅或帶來治安上的風險;是否有機會潛逃或再次干犯罪行等。入境處會繼續按現行機制,就每宗羈留個案作定期及適時的覆檢,以決定是否繼續羈留有關人士,並會書面通知有關人士覆檢的結果及理據,及與其進行會面解釋有關情況。
   
  入境處指出,該處一直嚴格遵守《入境(被羈留者的待遇)令》(《待遇令》)(香港法例第115E章)的相關規定,以確保所有被羈留人士均獲得妥善的待遇。《待遇令》訂明羈留於中心內的人所獲得的待遇,包括醫療檢驗、運動、個人衞生、投訴渠道、太平紳士探訪及與法律顧問通訊等。若任何被羈留人士對羈留期間的待遇或安排不滿,可以即時向申訴專員公署、到訪的太平紳士或該處作出投訴,該處定會按法律及既定程序嚴肅處理。再者,被羈留人士可要求與律師會面或接受探訪。事實上,即使在現時疫情期間,每兩星期一次的太平紳士探訪仍然持續進行,讓被羈留人士有充份機會提出申訴。
   
  處方必須強烈譴責有關入境處人員曾以不人道方式或酷刑對待個別被羈留人士的失實指控或描述。入境處絕不容許任何暴力或非法行為,若任何人報稱在羈留期間受到暴力對待,應立即向入境處作出投訴或要求報警求助,入境處及相關執法部門一定會依法嚴肅及公平處理。
   
  另一方面,《待遇令》規定被羈留人士如訴稱生病或受傷,須在中心得到充足的醫療護理。現時,中心的醫療服務是以外判合約形式,由一所獨立的認可醫療機構提供,中心的當值醫生均為香港醫務委員會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正式註冊的合資格醫生,並一直嚴格按照香港醫務委員會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及其具備的專業知識,為被羈留人士提供適切的醫療服務,包括處方所需的藥物。如有需要,中心的當值醫生會建議將有關人士送往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檢查及接受適切的治療。被送院的人士必須經院方診斷及許可後方可離開醫院,院方亦會就有關人士的健康狀況提供詳細的醫療報告。若留院期間有關人士要求驗傷,入境處不會亦不可能作出任何阻撓。
   
  至於有關報道中提及的保護室,乃現時設於中心的兩間用作短暫收容有自殘傾向或情緒不穩人士的保護室。中心人員只會根據當值醫生的專業意見,方會安排被羈留人士在保護室內接受醫學觀察。期間,中心的當值醫生仍會按情況繼續為有關人士提供適切的診治。基於保安理由及在保護被羈留人士的前提下,保護室內沒有配置獨立廁所。在一般情況下,於保護室的被羈留人士可通知中心職員安排使用保護室外的洗手間。若情況特殊,職員會根據當值醫生的建議,提供便盆或其他個人衞生用品予該等被羈留人士使用,以照顧他們的需要。
   
  當值醫生若認為個別情緒激動或有自殘/暴力傾向的被羈留人士有傷害自己或其他人士的即時風險時,便會建議該人士進入保護室作進一步觀察,亦會判斷該人士在保護室內的合適衣物安排,以確保其生命及安全受到保障。入境處重申,安排被羈留人士在保護室接受醫學觀察,是為保障被羈留人士的安全,當中絕不存在報道中所指的懲罰作用。
   
  對於有個別人士或團體一再對入境處作出失實及不公平的指控,包括聲稱入境處人員以言語及肢體暴力,或其他不人道方式對待被羈留人士;並罔顧客觀事實,漠視部分被羈留人士曾濫用免遣返聲請的審核程序務求繼續非法留港,甚或曾多次在港觸犯嚴重罪行,一旦獲擔保外出可能會對社會構成嚴重治安風險,卻反而質疑入境處作出羈留決定的合法和必要性,入境處對此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
   
  入境處人員會一如既往,時刻維持高度正直誠信的標準,緊守崗位,公平公正地執法,維持社會秩序,保障香港市民利益,讓香港繼續成為全球其中一個最安全的城市。
 
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