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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長者福利和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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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今年一月公布,會擴大「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優惠計劃),把合資格年齡由65歲下調至60歲,以及會修訂長者生活津貼計劃。有不少市民反映,除了改善長者福利外,政府亦應鼓勵長者(特別是俗稱「銀齡人士」的60⾄64歲人士)就業和參與社區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於上月表示,會把擴大優惠計劃所需撥款納入下個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以逐步落實該措施,擴大優惠計劃的具體實施日期為何;
 
(二)鑑於政府表示會研究向60歲或以上人士發出內含社會福利署所發「長者卡」功能的個人八達通卡,該項研究的進度及有關措施的實施日期為何;
 
(三)鑑於政府表示會(i)把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現為每月2,770元)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現為每月3,715元)合而為一、(ii)把每月津貼額劃一至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水平,以及(iii)提高申請該項津貼的資產限額(單身長者為50萬元及長者夫婦為75萬元),該等措施的實施日期為何;
 
(四)政府會否考慮把60歲或以上的在職人士的薪俸稅稅率減半,以鼓勵長者繼續工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有不少因年屆60歲而須從現有崗位退下來的人士希望再就業、從事兼職工作以至創業,政府會否(i)制訂退休後重新受僱的相關法例及理順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相關安排,以及(ii)推出措施鼓勵僱主提供更多適合長者的崗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有何新措施鼓勵銀齡人士在社區積極參與鄰里互助義務服務及社會事務?

答覆:

主席:

  本港平均壽命和整體健康質素提升,愈來愈多年長人士投入勞動市場。其中,60歲至64歲這個年齡組別的勞動人口參與率在過去十年顯著增長,由二○○九年的34%上升至二○一九年的47%;就業人數亦由二○○九年的約110 000人大幅增加超過一倍至二○一九年的259 000人,遠超整體就業人數同期的9%增幅。上述數字一方面顯示愈來愈多這個年齡組別的人士仍活躍於勞動市場,另一方面亦反映愈來愈多僱主願意聘用他們。

  政府一直按年長人士不同的身體和經濟狀況,提供適切支援,涵蓋就業及現金援助等多個範疇。事實上,政府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策略,一方面加強年長人士的培訓,配合他們的培訓及就業需要;另一方面亦為他們提供多元化的求職支援服務,鼓勵僱主聘用年長人士,並加強推廣友善對待年長人士的僱傭措施。

  政府除鼓勵有工作能力的年長人士投身勞動市場外,亦非常關顧沒有經濟能力應付生活所需或體弱的年長人士,並致力在現金援助及其他相關範疇,為他們提供適切到位的支援。當然,面對人口急速高齡化,政府亦必須審慎運用公帑,以具針對性的原則提供適切的支援。

  就議員的細項提問,經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以及民政事務局後,政府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正如行政長官早前提及,她在今年初公布的民生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把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二元優惠計劃)的合資格年齡由65歲降低到60歲,以及研究向計劃下合資格的銀齡人士/長者發出兼備「長者咭」功能的個人化八達通卡,大前提是政府的公共財政能夠支持這些措施,而當時行政長官更清楚表明,須待政府完成二元優惠計劃的全面檢討後,才詳細交代實施時間表。政府就二元優惠計劃進行全面檢討,包括計劃的目標成效和財務方面的可持續性,並根據香港人口老化趨勢、公共交通的營運情況、防止濫用措施的成效、公眾期望、政府整體的財政承擔能力等,作深入研究探討。政府有必要仔細考慮建議的各項優化措施的可行性、細節安排、推行時間、財務評估等。行政長官已在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發表的《施政報告》指出,政府已大致完成內部評估,在能有效打擊和防止濫用的前提下,政府會把所需撥款納入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財政預算案》,希望在該年度內逐步落實。

(三)政府於二○二○年一月宣布優化長者生活津貼的措施,正如行政長官在剛剛發表的《施政報告附篇》所述,鑑於相關措施引致的財政影響,政府會再評估實行措施的時間。政府會適時公布安排。

(四)一般而言,在職或有意投身職場人士的擇業取向,可能受眾多因素的影響。在薪俸稅方面,我們實行累進稅率,並提供優厚的免稅額和扣減項目。於二○一八/一九課稅年度,即使在實施一次性減稅措施前,薪俸稅納稅人的整體平均實際稅率只有8%。與世界其他經濟體系比較,這是很輕的稅務負擔,能為整體勞動人口締造有利的就業環境。
 
(五)《僱傭條例》適用於不同年齡組別的僱員。透過各種宣傳活動,勞工處一直積極鼓勵僱主按其企業及員工的情況,採納友善對待年長人士的僱傭措施及容許員工延長工作年齡,讓願意工作的年長人士可繼續受僱。在鼓勵就業措施方面,勞工處推行中高齡就業計劃(就業計劃),透過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鼓勵他們聘請中高齡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面對就業情況惡化,勞工處於二○二○年九月調升在就業計劃下,僱主可獲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金額上限。僱主按就業計劃聘用每名60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求職人士,可獲發高達60,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就業計劃涵蓋全職及兼職職位。與此同時,勞工處亦以試點方式,向參加就業計劃的60歲或以上的年長人士發放留任津貼,鼓勵他們接受及完成在職培訓,從而穩定就業。視乎在職培訓期的長短,全職僱員可獲發高達12,000元留任津貼。為鼓勵更多僱主為年長求職人士提供合適的職位空缺,勞工處亦推行多項措施,例如舉辦專題式的大型中高齡就業招聘會及地區性兼職工作招聘會、強化與有招聘需要的僱主的聯繫以加強就業配對、舉辦僱主聘用年長人士的經驗分享會、在「互動就業服務」網站設立專題網頁等。

  在培訓方面,僱員再培訓局現時提供約700項恆常性培訓課程,涵蓋28個行業的「職業技能」、「通用技能」以及「創新科技」,並提供切合50歲或以上較年長人士就業需要的培訓課程(例如「兼職工度身訂造課程」)和就業跟進服務,以支援有培訓和就業需要的較年長人士。

  就退休人士再度就業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安排,現時《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規定僱主必須安排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僱員(除非為獲豁免人士)參加強積金計劃並為他們作出強制性供款。即使60歲至64歲的人士曾以提早退休為由提取強積金,如他們日後重投職場,並不會影響其強積金的保障。除強制性供款外,僱主及僱員亦可作自願供款,增加退休儲蓄,即使僱員已滿65歲。由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起,合資格人士(註一)亦可開立「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作享有稅務扣除的額外自願供款,每年扣稅額上限為六萬元(註二),亦沒有年齡規限。

(六)在參與社區發展方面,政府提供不同的社區發展服務,以鼓勵市民彼此互動,推動人們以自助和互助的模式解決社區事務。社區發展服務亦藉着舉辦各種小組及社區工作活動,促進區內不同年齡人士建立社群關係及團結精神,鼓勵他們積極參與解決社區事務,改善社區生活質素。

  政府一直致力向社會各界推廣義工服務,包括鼓勵學生和青少年、長者和殘疾人士及在職人員,參與義務工作,以表達互相關愛和尊重,履行公民責任,以至最終建立一個關懷共融的社區。社區團體/機構、學校、企業、政府部門等不時舉辦各種鼓勵長者參與的活動和義工服務計劃,部分亦設立嘉許制度以表揚義工的貢獻,並鼓勵義工持續及積極地參與義務工作。

註一:強積金計劃中持有供款帳戶或個人帳戶,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
註二: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和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的合計上限。
 
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