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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外籍家庭傭工及僱主有關指定檢疫酒店的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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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公布,於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零時零分起實施新措施,規定所有從中國以外其他國家抵港人士必須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599H章)下的指示在指定檢疫酒店進行強制檢疫14天。該類指定檢疫酒店只可以接待上述抵港的強制檢疫人士,而政府會安排專車從機場及等候檢測結果中心接載他/她們前往指定檢疫酒店,以減少這些人士與社區的接觸。

  勞工處發言人說:「勞工處提醒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僱主及職業介紹所留意上述新措施。有關外傭辦理乘坐飛機赴港的登機手續前,須為登機而向飛機的營運人出示在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的確認書,其租住期間為自有關外傭抵達香港當日起計的不少於14晚。勞工處提醒僱主及職業介紹所(如適用)應預先為其外傭作出所需準備。如外傭未能出示上述的確認書,他/她可能會被禁止登機前往香港。勞工處提醒有關外傭在14天的強制檢疫期間,未有獲授權人員許可,不能離開房間,而其他人士亦不得內進探訪。酒店會向入住的檢疫人士提供每日三餐膳食。」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亦提醒僱主須遵守他/她們在標準僱傭合約下的責任,包括須負責外傭在強制檢疫期間的住宿費用及為外傭提供膳食津貼。」

  「至於職業介紹所,他/她們有責任向僱主及外傭提供準確資料。他/她們應提醒及/或協助僱主作出相關安排以符合相關措施。如有證據顯示職業介紹所違反《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的規定,有關的職業介紹所會被懲處。」

  指定檢疫酒店名單及相關常見問題已上載到指定檢疫酒店專題網頁(www.designatedhotel.gov.hk)。有關新措施的查詢,請致電衞生署熱線2125 1122。有關僱傭權益的查詢,請致電外傭專線2157 9537(由「1823」接聽)或透過電郵(fdh-enquiry@labour.gov.hk)與勞工處聯絡。 
 
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1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