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二十題:泊車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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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九日)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公私營停車場的部分私家車泊位被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電動車泊位),當中部分被列為電動車專用。有私家車司機反映,泊車位的管理存在問題,包括泊車位供求錯配。例如,(i)有電動私家車司機欲為其車輛充電卻找不到空置的電動車泊位(造成這情況的原因包括該等泊車位已被燃油私家車或已完成充電的電動車佔用),以及(ii)有燃油私家車司機未能泊車,因為所有普通泊車位已被佔用(造成這情況的原因包括電動車司機被要求在完成充電後把其車輛移往普通泊車位),而空置的電動車泊位為電動車專用(部分位於最方便的位置)。此外,現時部分停車場在停車場門口提供的實時泊車位資訊,未有顯示空置泊車位中分別有多少個屬普通及電動車泊位,令私家車司機進入停車場後未能找到合適的泊車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全港已登記私家車當中,電動私家車的數目及百分比;
(二)現時全港的電動車泊位數目,以及當中有多少個供電動車專用,並按(i)區議會分區及(ii)停車場類別(即公營及私營)列出分項數字;
(三)有否就決定全港的普通泊車位、電動車泊位及電動車專用泊位的數目及相對比例制訂準則,以確保地盡其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盡快展開該工作;及
(四)會否就(i)更妥善管理電動車泊位、(ii)合理分配普通泊車位和電動車泊位的位置、(iii)使用電動車專用泊位守則,以及(iv)實時泊車位資訊應包含電動車泊位資訊,向公私營停車場的營運者發出指引?
答覆:
主席:
就電動私家車的充電安排,政府的政策方針是電動車車主應在其居所、辦公室或其他適當場所為其車輛作日常充電。基於以上政策方針,政府在規劃電動私家車充電設施的發展時,首要是促進和鼓勵私人樓宇安裝充電設施。為此,政府已於二○一一年四月收緊以往所有私人停車場均可全數不計算入總樓面面積(即100%的總樓面面積寬免)的做法,訂明只有建於地下並為各個停車位設有電動車輛充電基礎設施的私人停車場才可獲100%的總樓面面積寬免,藉此鼓勵發展商在新建樓宇的私人停車場配備可為電動車提供充電裝置的基礎設施。此外,為協助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已於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開始接受申請。這資助計劃有助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解決在加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時經常遇到的技術和財政困難,方便車主日後在其居所的停車場安裝符合個人需要的電動車充電器。預計資助計劃可於三年內為約60 000個停車位提供充電基礎設施。連同上述新建樓宇停車場在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後設置的充電基礎設施,預期約有四分之一的整體私人住宅樓宇停車位會在資助計劃完結時設有充電基礎設施。
至於公共充電網絡,主要是讓車主在駕駛途中偶有需要時為其電動車補充電力。政府已撥款1.2億元,用以在二○一九至二○二二年內擴大政府停車場提供的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預計到二○二二年會增加超過1 000個公共充電器,令其總數增至約1 800個。
就謝偉銓議員有關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的提問,經諮詢運輸署後,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運輸署提供的資料,截至二○二○年十月底,已登記電動私家車的數量為16 417輛,約佔全港整體已登記私家車數目的2.5%(不包括政府車輛)。
(二)截至二○二○年九月底,按全港十八區劃分設於政府及政府以外機構的停車場內開放給公眾使用的公共電動車充電器數目表列如下:
公共充電器數目 | |||
地區 | 政府停車場 | 政府以外機構的 停車場 |
小計 |
中西區 | 163 | 71 | 234 |
東區 | 75 | 113 | 188 |
南區 | 0 | 47 | 47 |
灣仔 | 83 | 141 | 224 |
九龍城 | 83 | 31 | 114 |
觀塘 | 41 | 762 | 803 |
深水埗 | 66 | 166 | 232 |
黃大仙 | 40 | 44 | 84 |
油尖旺 | 46 | 256 | 302 |
葵青 | 9 | 58 | 67 |
荃灣 | 102 | 59 | 161 |
西貢 | 33 | 70 | 103 |
北區 | 70 | 40 | 110 |
大埔 | 25 | 11 | 36 |
沙田 | 70 | 112 | 182 |
元朗 | 21 | 86 | 107 |
屯門 | 2 | 40 | 42 |
離島 | 121 | 62 | 183 |
總數 | 1 050 | 2 169 | 3 219 |
政府有四個由運輸署管理的停車場,由二○二○年八月一日起開始推行一項為期六個月的試驗計劃,將部分配備充電器的停車位供電動車專用。推行試驗計劃所涉及的停車場和電動車專用停車位的數目表列如下:
運輸署管理 的停車場 |
電動車專用停車位數目 |
林士街 | 12 |
天星 | 13 |
大會堂 | 10 |
天后 | 13 |
總數 | 48 |
運輸署將會檢討這項試驗計劃的成效。有關政府以外機構的停車場,政府沒有相關電動車專用停車位的數據。
(三)現時,政府未有就全港電動車專用停車位訂定最合適的數目或跟普通停車位的比例。政府會審視有關不同用途停車位的安排。
(四)政府在安裝新的電動車充電器時,將會選擇政府停車場的上層或遠離出口或升降機位置的停車位,以增加電動車駕駛者為其電動車充電的機會。此外,政府停車場的營運商會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在配備電動車充電器的停車位設置交通錐(俗稱雪糕筒)及/或適當的告示,以騰出有關停車位供電動車充電。
政府以外機構的停車場之營運有其商業考慮和運作模式,與政府停車場之運作有所不同。因此,政府未有計劃就政府以外機構的停車場管理充電停車位提供指引。
有關提供設有充電器停車位的實時資訊方面,政府正籌備為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設立智慧系統,系統將包括設有充電器停車位的數目及位置、充電器使用狀態的即時電子資訊、收費系統等。據我們了解,部分政府以外機構的停車場亦通過手機流動應用程式或網頁提供設有充電器停車位的實時資訊。
完
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