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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外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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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鈞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答覆:

問題: 

  據悉,印尼政府將於明年一月實施新規定,免除出國工作的勞工(包括來港工作的家庭傭工)支付就業服務的費用。印傭申領出國護照和良民證的費用,以及印尼社會保障供款將改由其僱主承擔,而他們來港前接受培訓的費用則會改由印尼地方政府承擔。另外,菲律賓政府近日發出指示,規定出國工作的勞工無須支付接受培訓和申領文件的費用,而改由僱主承擔該等費用。有外傭準僱主反映,外傭抵港後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的食宿費用,加上印尼和菲律賓政府實施新規定招致的額外費用,令他們的經濟負擔十分沉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向印尼及菲律賓政府了解新規定的進一步詳情(包括由外傭僱主支付的各項額外費用金額),以及游說兩國政府擱置該等費用須由僱主支付的安排;若有,詳情為何;有否評估,該等額外費用對有需要聘用外傭的家庭的財政狀況有何影響;

(二)鑑於新規定會令外傭僱主的財政負擔大增,但卻無法排除一些外傭上任不久便中止合約或故意表現惡劣以博取被解僱及相關補償,有否研究此等情況對有關僱主是否不公平;若有研究而結果為是,政府會否向該等僱主提供協助;及

(三)去年來自不同國家的新受聘外傭的數目分別為何;有否計劃引入更多外傭來源地,例如內地;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後,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印尼政府宣布將於二○二一年一月十四日起實施免除輸出勞工(包括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就業服務費用的新規例。據悉,有關安排的目的是免除印尼輸出勞工在求職、進行培訓以及接受就業服務轉介的過程中須支付的費用,以保障其權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明白香港外傭僱主對新規例的關注。勞工處已於今年九月與印尼駐港總領事館代表會面,以了解新規定的詳情。據總領事館所述,新規定的主要轉變,在於目前由外傭負擔的三項費用,即其出國護照、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以及印尼社會保障保險供款將由僱主承擔,總額約為500至800港元;而目前由外傭負擔的技能培訓費用及技能證明書的費用,則由印尼地方政府承擔。印尼政府現正就新規例的其他收費項目及實施細節制定安排,並會適時公布。

  我們明白香港外傭僱主關注新規例下的相關費用,特別是技能培訓費用,會否最終轉嫁到僱主身上。勞工處已向總領事館反映香港僱主的意見,我亦於十月致函印尼駐港總領事,重申特區政府認爲新規例不應令香港僱主聘用印傭的費用大幅增加及對印傭來港就業造成不良影響,並促請他將特區政府的意見向印尼中央政府轉達。勞工處會繼續與總領事館保持聯繫,跟進新規例的安排。

  至於菲律賓方面,其駐港總領事館表示,根據現行政策,所有前往海外工作的家務工(包括外傭)必須領有由當局發出的技能證明書,以證明他們已經完成技能評核。外傭無須於進行評核前進行培訓,但如有需要,亦可自費參加培訓課程以提升技能水平。如僱主或職業介紹所要求或安排外傭參與培訓,相關費用則須由僱主或職業介紹所負責。總領事館表示上述安排早於二○○六年實施,並不涉及任何新政策。

(二)特區政府一直致力保障外傭的權益,同時亦兼顧僱主的利益。勞工處於今年九月成立專責外傭科,以確保有效協調及推行外傭政策,並向僱主及外傭提供更佳的支援等。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期間,特區政府繼續為僱主及外傭提供支援,包括推行便利措施,讓僱傭雙方延長合約期限和容許外傭延後返回原居地度假;為等候到新僱主家庭履新的外傭提供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服務;在外傭經常聚集的地方進行流動廣播,呼籲他們遵守有關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例;為僱主和外傭提供建議,並鼓勵僱傭雙方商討休息日的安排,以避免參與社交活動引致的健康風險等。

  我們明白僱主聘請外傭來港工作,必定希望外傭能夠完成整個合約期。為打擊外傭涉嫌濫用提早終止合約轉換僱主的安排(俗稱「跳工」),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的特別職務隊已加強審查經常轉換僱主的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入境處在處理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時,會詳細審查申請人的情況,例如申請人在12個月內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的次數及原因,以考慮是否涉及濫用提早終止合約轉換僱主的安排。針對個別外傭涉嫌濫用便利措施「跳工」的個案,入境處會拒絕有關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並要求他們離開香港。

  另外,根據《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職業介紹所有責任確保向僱主推薦的應徵者能符合僱主的要求。一般而言,僱主期望職業介紹所推薦的外傭能夠完成為期兩年的標準僱傭合約。勞工處透過不同途徑,呼籲職業介紹所不得教唆外傭隨意終止合約或故意破壞勞資關係。如接獲關於職業介紹所涉嫌教唆外傭「跳工」的投訴,勞工處會展開調查。舉例而言,勞工處近月接獲投訴,指有職業介紹所向外傭求職者提供現金奬賞等金錢誘因,吸引他們使用其服務處理續約事宜或尋找新僱主。勞工處經巡查後,已令相關職業介紹所停止該等營商手法。勞工處亦已向所有提供外傭介紹服務的職業介紹所發信,提醒他們不應透過營商手法鼓勵或教唆外傭「跳工」。勞工處會繼續積極探討更有效和更具阻嚇力的方法,以查察誘使外傭「跳工」的職業介紹所。

(三)根據入境處的資料,截至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有超過37萬名外傭在港工作,按其所屬國家/地區分類的數字載於附件。

  特區政府致力維持香港為吸引外傭來工作的地方,並積極開拓其他外傭來源地,包括於二○一七年三月放寬柬埔寨國民的簽證要求,讓柬埔寨傭工來港工作。勞工處亦與現有外傭來源地政府及其駐港總領事館保持聯繫,鼓勵其國民來港擔任家庭傭工,以配合本地家庭的長遠需求。

  在內地居民方面,現行的輸入外傭政策並不適用於內地居民。內地居民赴港已有既定的規管,特區政府沒有計劃把內地居民納入輸入外傭政策。
 
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