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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長談教師懲處(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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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十二月五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與傳媒談話的全文:
 
記者:局長,請問關於教師懲處方面,你們說將會增加處分的方法,會否向學校提供指引,甚麼行為會加以甚麼懲處?會否讓其他法定機構進行監察,而不是由教育局自己做?
 
教育局局長:在這段時間,我們正在處理一些教師的投訴,相信大家也聽到社會上有聲音說,在譴責信後,便是取消教師資格,中間會否隔得太闊,是不是在中間有多一些懲處(方式)會較為適合呢?我們總結了今次的經驗,會看一看這個問題,暫時我們並未有最後的定案。當然,社會上有人說過,會否停牌一段時間,或者扣減他們的薪酬,這也是一些可能性,我們會去看,但暫時來說我們並未有一個最後的定案,如有我們一些比較實在的建議,我們當然會繼續和業界保持溝通。
 
記者:想請問剛才有透露過一宗處理中的投訴教師個案是比較嚴重的,我知道可能未有定案,但可否透露多一點,是有關編製教材方面,還是像之前的老師一樣,可能搞亂了一些歷史的事實抑或其他?因為你也說過是比較嚴重,考慮會否「釘牌」。
 
教育局局長:我作為教育局局長,沒有直接參與處理教師的懲處,因為這個是常任秘書長在法例之下的決定,所以關於個案的詳情,我沒有資料。但我知道,同事也有跟我說,他們正在處理一宗可能比較嚴重的個案。我只可以這樣說。
 
記者:那麼監察方面會否交由法定機構做,而不是由教育局自己做?
 
教育局局長:我們現在是在法例之下適當地運用我們的權力去處理教師註冊的工作。當然長遠在社會或者在業界,就個別部分有時都會有很多討論,例如究竟長遠是否需要有一個獨立的機構,這些我們可以繼續與業界探討。
 
2020年12月5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0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