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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延長綜援計劃下有時限的放寬健全人士申領綜援資產限額安排六個月至二○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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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公布延續推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的失業支援措施,延長短暫放寬健全人士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一倍的安排六個月,即有關安排將由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延長至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該資產限額會在二○二一年六月一日起回復至原有水平。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對經濟的衝擊,政府在推行第二輪防疫抗疫措施中包括透過綜援系統提供具時限的失業支援措施。由今年六月一日起,社署暫時放寬健全人士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一倍,為期六個月至十一月三十日。政府隨後於九月十五日宣布第三輪防疫抗疫措施,其中包括將現行綜援計劃下放寬健全人士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的安排延長六個月,以繼續支援有即時財政困難的失業人士。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於九月二十八日批准有關撥款。

  簡言之,社署會在二○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的十二個月內,暫時放寬健全人士(包括健全單身成人及家庭個案下的健全成人和兒童)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一倍。有關綜援計劃下適用於健全人士的原定資產限額及在上述十二個月內經放寬的資產限額,請參閱附件。此外,根據現行綜援安排,健全人士住戶的自住物業在申請獲批後的首十二個月寬限期內會獲豁免計算為資產;這項安排亦會繼續適用於是項放寬措施的健全人士。

  至於《行政長官2020年施政報告》公布豁免計算健全綜援申請人所有保險計劃現金價值為資產的具時限安排,政府會適時公布建議詳情。

  申請人請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tc/index/site_faqs/page_socialsecu)。如有查詢,可致電社署熱線2343 2255。
 
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2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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