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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民眾安全服務隊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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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公布,行政長官已根據《民眾安全服務隊條例》(第518章)所賦予的權力,再度委任羅仁禮為民眾安全服務隊(民安隊)處長,任期由二○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期兩年。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羅仁禮再獲委任為民安隊處長表示歡迎,他說:「羅先生自從一九八一年起已加入民安隊成為志願人員,並分別在二○一六年及二○一九年晉升至副處長及處長一職。他對民安隊充滿熱忱,經驗豐富。我深信在他的帶領下,民安隊將會繼續為市民提供高質而可靠的輔助緊急服務。」
 
  民安隊是政府轄下一支輔助應急隊伍,成員包括約3 700名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志願人員。該隊並附設一支包括約4 000名成員,年齡介乎12至17歲的民安隊少年團。
 
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9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