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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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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首次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曾到過十四間指明跳舞場所(詳見附件)的人士,須於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之前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本地疫情急速惡化,近日與跳舞活動及場所相關的群組確診個案數目不斷大幅颷升,涉及確診個案分布全港各區,部分人士並沒有病徵,顯示社區已存在眾多隱形傳播鏈。政府必須果斷行動,為盡快截斷病毒傳播鏈,衞生防護中心正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跳舞場所並可能受感染人士。與此同時,政府有必要立刻在第599J章下作出針對指明跳舞場所的強制檢測公告,強制有關人士立即接受檢測以免延誤診斷。」
 
  根據公告,所有於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期間曾到過十四間指明跳舞場所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必須於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之前透過指定途徑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受檢人士可選擇以下檢測途徑:
 
(一)在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之前,到四間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服務(名單見https://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相關檢測費用可獲豁免;
 
(二)於醫院管理局47間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索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名單見https://www.ha.org.hk/haho/ho/covid-19/GOPC_extend_TC.pdf),於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之前把樣本交回指定樣本收集點;
 
(三)在十一月二十四日或之前,於醫院管理局任何醫療設施(包括普通科門診或急症室),按照醫管局醫護人員的指示接受檢測;或
 
(四)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認可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名單見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受檢人士亦必須於十一月二十七日或之前以電話(6275 6901)、傳真(2530 5872)或電郵(ct@csb.gov.hk),向政府報告檢測結果或提交檢測報告。
  
  發言人表示:「為減低傳播風險,受檢人士在等候檢測結果期間應盡量留在家中,不要外出。」
 
  任何人士就強制檢測安排有疑問,可致電熱線6275 6901查詢。熱線將由今日起,於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運作。政府會繼續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跳舞場所並可能受感染人士,並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檢測公告。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2,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說:「該十四間指明跳舞場所以派對房間模式運作,根據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於十一月二十日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作出的指示及指明,有關場所於十一月二十二日至十一月二十六日的五日期間必須關閉。此外,於這段期間在餐飲處所(包括酒吧或酒館)及夜店或夜總會內亦不得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
 
  「加強2019冠狀病毒病的檢測,達致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可抑制病毒傳播,是抗疫策略中的重要一環。政府稍後亦會就其他高風險或高接觸群組,包括有病徵人士、安老院舍員工及的士司機等,推行強制檢測。相關政策局正積極落實有關的強制檢測工作,並將於稍後公布詳情。」
 
  「考慮到部分市民擔心接受檢測確診後會影響生計,政府將會為本地感染確診的市民提供一次性的津貼,金額為一筆過港幣五千元。詳情稍後會由勞工及福利局公布。」
 
  「政府呼籲所有對身體狀況有懷疑的人士,或有感染風險的人士(如曾到訪有疫情爆發的地方或曾接觸確診個案)盡快進行檢測,以有效地及早識別感染者。食物及衞生局會視乎疫情發展及檢測參與率,在有需要時對個別群組作出強制檢測公告。」
 
2020年11月22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6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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