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暫緩向公屋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的臨時措施(附圖)
*************************

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宣布,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有關申請獲批,房委會將於二○二○年十一月至二○二一年三月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鑑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影響,房委會已於本年五月至十月期間,對有短暫經濟困難而未能及時繳交租金的租戶,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
 
  房委會發言人說:「因應疫情持續,經濟環境及就業情況繼續受到影響,房委會決定延長有關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措施,希望可以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租援)計劃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在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
 
  發言人說:「房委會每兩年覆檢租援受助人的資格,以決定是否繼續批出租援。」
 
  「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
 
  發言人強調,房委會亦會作抽樣調查,以防止濫用。



2020年11月22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