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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運輸基金批出第三十批試驗綠色創新運輸技術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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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公布,新能源運輸基金(基金)批出第三十批試驗綠色創新運輸技術的申請。

  新獲批的八宗申請將試驗六輛混合動力小型巴士及四輛雙層電動巴士,共涉及資助金額約一千六百四十萬元。申請分別來自︰

1215(GMB)Limited
捷成車行有限公司
捷溢投資有限公司
文升的士小巴有限公司
西貢(1、2號)(專線)小巴有限公司
譚文升謝富有的士小巴
城巴有限公司
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

  連同新獲批的申請,基金現時共批出一百九十六個試驗項目,涉及資助金額總共約一億五千四百萬元,當中包括試驗一百三十八輛電動輕型貨車、十四輛單層電動巴士、四輛雙層電動巴士、三輛電動小型巴士、三輛電動的士、一輛電動中型貨車(拖頭)、四十八輛混合動力輕型貨車、二十七輛混合動力中型貨車、二十六輛混合動力小型巴士、兩輛單層混合動力巴士、一套用於巴士的太陽能空調系統、四套用於巴士的電動變頻空調系統、三套用於渡輪的柴油——電力驅動系統,以及一套用於渡輪的海水簾式廢氣洗滌器。

  目前,獲基金資助並已開展試驗的項目共有一百三十七個,當中有一百零三個已完成試驗,包括五十一輛電動輕型貨車、九輛單層電動巴士、三輛電動的士、三輛電動小型巴士、四十三輛混合動力輕型貨車、二十七輛混合動力中型貨車、十輛混合動力小型巴士、兩輛單層混合動力巴士、一套用於巴士的太陽能空調系統、四套用於巴士的電動變頻空調系統、一套用於渡輪的柴油——電力驅動系統,以及一套用於渡輪的海水簾式廢氣洗滌器。環保署會繼續將完成的試驗報告上載到基金網頁,供公眾參閱。

  政府於二○一一年三月成立基金以資助試驗及推動更廣泛使用綠色創新運輸技術於多種商用運輸工具,包括貨車(包括特別用途車輛)、的士、小型巴士、巴士、船隻、電單車、非道路車輛(適用於獲運輸署或香港機場管理局審批的車輛型號),或慈善/非牟利機構為其客戶提供服務的上述運輸工具。基金的資助範圍包括「試驗申請」和「應用申請」兩部分。前者用於資助綠色創新運輸技術的試驗,而後者用於資助直接購買經「試驗申請」試驗證明相對成熟並適用於本地用途的技術。

  基金接受申請的對象包括運輸營運人士和為其服務對象提供運輸服務的慈善/非牟利機構。資助的技術包括新能源車輛或船隻、把現有的傳統車輛或船隻改裝為新能源車輛或船隻,以及與車輛或船隻相關的後處理減排裝置或節省燃料裝置。運輸營運人士和慈善/非牟利機構可申請「試驗申請」的資助,試驗多種不同的綠色創新技術產品,每宗申請最多可獲一千萬元資助,而每位申請人的資助總額上限為一千二百萬元。

  有關基金的詳情和獲批的項目資料,可參閱基金的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prob_solutions/new-energy-transport-fund.html)或致電查詢熱線2824 0022。
 
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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