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五國外長的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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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就澳洲、加拿大、新西蘭、英國和美國外長(五國外長)發出的聯合聲明,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決定作出蔑視事實的指控,表示堅決反對,並予以強烈譴責。上述的評論不負責任達到惡意的程度,公然干預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明確要求指定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要求亦是相關香港法例下對個別人士參選選舉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早前法院的裁決亦確認了這些實質的法定要求。
 
  事實上,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國家制度,擁護國家法例是國際通例,任何違反誓言的行為是不能容忍的。例如美國的國會議員必須宣誓效忠美國憲法,違反誓言可被刑事檢控;在英國,任何人拒絕效忠英國女王將無法就任議員。沒有國家會對包括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違背誓言,或背叛國家的行徑會視而不見的。
 
  對於五國外長公然指責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果斷宣布該四名立法會議員被依法認定違反誓言而喪失其議員資格,正正暴露他們持雙重標準。
 
  四名第六屆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梁繼昌,早前報名參加原定於九月六日舉行的二○二○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在提名期結束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失去參選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資格。選舉主任認為四人進行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事務;楊岳橋、郭家麒及郭榮鏗亦表明意圖在確保於立法會佔多數後,行使立法會議員權力無差別地否決任何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任命、撥款申請及財政預算案,以逼使政府接受若干政治要求。選舉主任明確指出四人的行為不符合《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40(1)(b)(i)條的聲明要求,即是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特區政府在七月三十一日宣布將二○二○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舉行。為解決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而令立法機關出現空缺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八月十一日作出決定: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全國人大常委會當時的決定處理的是第六屆立法會的繼續運作,並無觸及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的「去留」。
 
  該四名立法會議員的行徑被選舉主任依法認定違背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誓言,而被裁定提名無效。他們既然不符合資格參選立法會選舉,不容許他們繼續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明顯是合乎邏輯及明智。由於上述問題涉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八月十一日所作的決定和其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特區政府不能就四名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自行作決定,因此請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從憲制層面來解決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十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決定合憲、合法,亦是必要的。該決定為立法會議員違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定要求定下明確法律後果,明確規定法律後果適用於經依法認定為不符合資格參選立法會選舉的立法會議員,為特區政府宣布這些立法會議員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這適時的決定確保準確貫徹實施「一國兩制」,以及妥善維護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完全不存在所謂破壞「一國兩制」和香港高度自治的問題。該決定亦不會影響香港市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及新聞自由。特區政府對外國政客作出的不負責任言論予以譴責。
 
  特區政府再次鄭重提醒國際社會,外國政府不應危言聳聽,更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他們應尊重在「一國兩制」原則下,香港市民所嚮往和珍惜的和平、穩定和繁榮。
 



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