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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取得「回港易計劃」預約名額的香港居民出行前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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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推出的「回港易-在《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下香港居民從廣東省或澳門回港豁免檢疫計劃」(「回港易計劃」)昨日(十一月十八日)開始接受預約。截至今日(十一月十九日)下午五時,經網上預約系統預約下星期一至星期日七天時段回港的總人數超過10 570人,其中約9 240人擬使用深圳灣口岸,約1 330人擬使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
 
  為確保回港通關順暢,成功取得預約名額的香港居民應留意在回港前需要辦妥的事項,及是否已符合所有指明條件,包括:
 
  • 在回港前14天不曾到過香港、廣東省和澳門以外的地方;

  • 到廣東省或澳門內任何一間獲粵港/港澳兩地政府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過關時須持有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檢測樣本必須在相關人士入境香港當天或當天之前三天之內取得,例如相關人士在十一月二十日接受測試,陰性檢測結果至十一月二十三日有效,他/她持該檢測結果只可在當天或之前入境,否則不能豁免14天強制檢疫。有關在廣東省獲認可的39間醫療檢測機構名單,見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GD.pdf ;至於在澳門的四間獲認可醫療檢測機構名單,見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MO.pdf
     
  • 在出發回港前的24小時內,將有效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陰性檢測結果,透過「粵康碼」或「澳康碼」傳送到衞生署電子健康申報系統,填妥及提交電子健康申報表,以取得綠色二維碼,入境香港後可獲豁免強制檢疫。如「轉碼」取得其他顏色的二維碼(例如粉紅色),則代表未能符合所有指明條件,回港可能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及

  • 按預約的指明日期和指定口岸入境香港,帶備香港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成功預約名額的證明(即成功預約登記畫面)及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紙本或電子版本均可)。

重返粵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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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特別提醒,回港人士如稍後重新入境廣東省或澳門,除非已事先獲當地政府豁免,否則仍須接受兩地當時適用的檢疫安排(例如14天強制檢疫)。因此他們應留意廣東省及澳門的最新檢疫安排,並作出相應準備。
 
回港後注意健康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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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強調,透過「回港易計劃」回港並符合所有指明條件的香港居民,仍須在入境後注意個人健康狀況至少14天,並遵從「抵港人士健康檢查紀錄表」內所提及的注意事項。如有不適,應盡快求醫,並向醫生報告旅遊史。若對病情有懷疑,可主動向醫生要求進行有關的病毒檢測。
 
  有關「回港易計劃」的詳情,可瀏覽「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網址:return2hk.gov.hk回港易.政府.香港)。市民亦可致電「回港易計劃」熱線3142 2330查詢。
 
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