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論壇閉幕式致辭(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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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論壇閉幕式上致辭:

尊敬的喬主任(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馮主任(原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馮巍)、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好。我在此致閉幕辭,必須要說回為甚麼我們會舉辦這個活動。就像喬主任今天早上提到,一年前我們有了這個概念,但是有了這個概念,我們還得知道有這麼重量級的、就像我們今天所有的講者,我才敢舉辦這個活動。所以要感謝各位與我們分享經驗的專家們。

  接着我想分享的是,為甚麼我們要用「追本溯源」這個概念?因為我們發覺有很多對《基本法》不完整的了解,有的是忘了《憲法》,有的說《憲法》在香港不適用,有的忘了「一國兩制」的前提就是「一國」的重要性,所以我們決定用「追本溯源」這個原則來主辦這次《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論壇。

  我們談到「追本溯源」,當然要提到今天早上張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提到的「溫故知新」,行政長官亦提到「毋忘初心」,我覺得這三句話完全是一致的。如果我們要「追本溯源」的話,就像薛大法官(國際法院副院長薛捍勤法官)提到,張主任亦提到,要從簽訂不平等條約的歷史背景下開始。

  中國一直對香港的立場沒有改變,一直都不承認香港是一個殖民地,而且就像史久鏞大法官在二○一七年香港一個活動上提到,聯合國2908號決議在一九七二年通過時,其實就是確認了中國一直以來對香港和對三個不平等條約的立場。所以這是非常重要的轉捩點。

  我們今天也聽到很多人提到鄧小平先生談到「一國兩制」的話。我在這裏也加一點,在一九七○年代時,鄧小平先生跟當時的港督MacLehose麥理浩明確說明一定會恢復行使主權,但是亦會保持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在一九八二年,我們都記得當時的英國首相Margaret Thatcher(戴卓爾夫人)來到中國與鄧小平先生談話,大家也記得他很明確說到主權這事是不能談的。但是有時我們忘了另外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國家在一九八二年進行了修改《憲法》,對香港特別有關係的,就是增加了《憲法》中的第三十一條。

  《憲法》當然是在一九五四年已經訂立,有不斷的修改。在一九八二年十二月的修改,其實對香港很重要,因為第三十一條說明「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這是香港特區能夠成立、有《基本法》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修訂。

  在這裏,也須說回今天早上張主任提到很重要的兩點。第一是國家的體制。中國屬單一體制,權力來自中央,所以我們是從中央的權力,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權力完全來自中央。第二點是今天早上在張勇主任的視頻中看到的法律位階圖,這張圖讓我們看到最重要在上面的是《憲法》,《憲法》下才有《基本法》,還有香港的法律,當然還有內地其他立法機關,八百七十一個(立法主體),我們都記得。

  所以在這樣整個背景下,我們才可以好好的去了解到如何去「追本溯源」。

  當時中國修改《憲法》,加入了第三十一條後,在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二日,中央人民政府就向英國提出了十二項原則,也就是後來加進了《中英聯合聲明》中第三條,現在變成了《基本法》的十二項原則。

  我們要注意,《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其實是中國說自己會如何處理香港事情的表述,不是像有些人說,是答應英國的事情。就像剛才薛大法官也提到,她說在過渡的安排,當然中英雙方都有其要做的工作,但在過渡後,就完全是中國自己行使主權的事情。

  從今天早上薛大法官提到的事情,令我也想到兩個體現。第一,她明確用了香港回歸作為一個國家與國家之間和平解決爭議的一個模範。香港可以成功、和平地回歸,(縱)有這爭端是因為對條約的定性有不同看法,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這例子其實對國際慣例、國際法的實踐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另外一點,也是薛大法官今天提到的,我們可能沒注意到在過渡期間,中央曾經為香港做了那麼多的事情,那麼多的國際條約、國際組織,每一項工作,他們都用心地為香港的穩定、和平過渡,做了很大的工作。就如張主任提到,《基本法》一百六十條,他們工作了五年去審查原有的法律,國際條約有幾百條,也一一審查,表現了中央對香港很重要的支持。

  但是這些都是政策,鄧小平先生的「一國兩制」的政策還得要落實,我們如何將之落實,第一步就是要通過法律程序。

  一九八五年四月,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議決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草委會)。草委會在成立後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籌組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被譽為香港史上最大、最具代表性的諮詢組織。

  起草《基本法》用了四年八個月,得力於大量熱心的人士群策群力,起草過程有熱烈的爭論。我們今天知道了,有「東西珠」、「大小羅」之分。但是,因為他們都有着同樣的目標,同樣希望香港可以和平回歸祖國,所以自然也就達成共識,就有了我們現在的《基本法》。

  《基本法》究竟應該怎麼樣去理解?為甚麼我們在二十三年後,現在要來做一個「追本溯源」﹖我在這裏要感謝馮主任,他分享了他的經驗,也說了肺腑之言。他分析為甚麼我們會出現某一些問題,是不是有些不理解等等,他其實也解釋了,是因為可能我們用了一個心態,用了一個法律實踐實證法的方式來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制度。所以我們可能出現了問題,所以正正是這樣,我們還是要「追本溯源」。他也明確說明,應該用的是規範解釋法,在這樣正確理解《基本法》下,我們就不會有甚麼「三權分立」,完全理解到是三權分治、互相配合、各司其職的一個制度。

  而且,重要的,今天早上談到立法原意時,也非常清楚聽到很多理解,不單在《基本法》條文上看到,也可以從惠珠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分享,理解到當時是討論過,還是堅持行政主導,也像喬曉陽主任說,是一個行政長官制的概念,其實也是通過這樣的一個討論得出來的。

  容許我引用喬主任對如何理解《基本法》這六點,我覺得我們需要再重溫一遍。他說,第一,必須要從國家立場上去看待《基本法》;第二,我們要認識《基本法》和香港的憲制地位,要理解到是《憲法》加《基本法》共同構建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第三,很重要,《基本法》是授權法,就是剛才我說到單一制國家的重點。而且中央全面管治權和香港高度自治權的法律橋樑,就是授權。第四,《基本法》是一個有機連合的整體。我覺得他的比喻特別好,就像一串葡萄,你不能一個個拿出來,它是一整體的,你不可以單看某一個。這點很重要,因為比方說,有人提到司法的問題,他們就說香港的法院可以看,當然香港的法院可以看,是後面的一百五十八條的依據,整體看的時候,我們就了解到司法的確也是在人大常委的權力裏面。第五,喬主任說,根本宗旨在序言。我們都知道,在《基本法》的序言中,有兩點很重要的﹕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這點也帶出了中央也有其憲制責任,比方說在國家安全,有一定的憲制責任,而且可以由此理解到我們看到比如國安法相關的事情。第六,最重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這點其實是回到所有國家,包括我們國家一樣,初心還是老百姓,所以回到這句話,我們可以理解到《基本法》的初心和本意,也就是從人民生活角度更好來出發。

  我們下午的題目也是特別有意思的。我們定第一個題目,談到第一百五十八條釋法相關的事情,在有了正確理解《基本法》、怎樣去看待當中條文的時候,對一百五十八條其實就自然很容易清楚。《基本法》是一個憲制性的文件,解釋權當然是在最高權力機關,就是人大常委。司法獨立一點都沒有受到一百五十八條的影響。司法獨立的意思,不論你是用中國法學家的概念也好,用英國Lord Bingham的概念也好,都是很簡單,就是法官可以自由獨立地看證據和法律來作出一個裁判,這一點於司法獨立,在每一個地方、每一個司法管轄區也是一致的。所以一百五十八條其實一點都沒有影響到司法獨立,這點是很重要的。

  我們下午最後兩場,完全回到我們說的初心,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還有保持香港長期的繁榮穩定。第一個是國家安全的討論,這討論其實就是初心的第一步。在我們理解國家安全時,當然裏面有很多(方面),但我特別體會到的就是,我們很多人都以為在《基本法》裏面只有第二十三條是談到國家安全,張勇主任很清楚的說:錯。國家安全其實在《基本法》裏面也分了三層:憲制層面,國家層面,特區層面,就是特區層面裏也分了兩層,一個是原有法律,另外一個才是《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所以我們必須要整體、完整的理解好《基本法》,才能理解到我們在國家安全相關的責任應該是怎樣。

  其實這亦令我想到另外一點,就是在國家安全法中,提到有兩個詞,也趁這機會分享一下我們的理解。在國家安全法中提到「本法」,「本法」就是國家安全法,但在國家安全法中其實也提到另外一個詞,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或「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這也正正證明了剛才張勇主任,我剛剛引用他提到原有法律,也是特區層面方面,香港可以做到的一些國家安全的事情,因為原有法律就包括,比方說《刑事罪行條例》第二條叛國,還有其他的條文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一些罪行,所以我們去了解的時候,不要忘了現有的法律。

  最後的一層就是對香港的好處、益處。其實大家可以看得到、聽得很清楚,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如果不是「一國兩制」,不是我們是中國的一部分,完全沒有這一些優惠。不論是在法律界也好,商界也好,因為我們有這「兩制」,而且我們是在一國之下,我們才可以有這樣的優惠。剛才司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艷麗法官)也提到很多的司法協助,其實也是非常獨特的,其他地方想要也得不到,因為我們畢竟是國家的一部分。

  我剛才提到劉洋律師(希德律師行法務總監)提到的民商事相互執行這一個安排,這安排聽起來好像沒甚麼,但是在內地與香港的安排內,我們其實是超越了現在《海牙判決公約》的要求,香港與內地是可以就某一些知識產權的判決,可以相互執行的。現在的Hague Judgment Convention還是沒有達到這點,這表現出「一國兩制」下,香港能夠得到非常獨特的位置。仲裁的保全也很清楚,這也是只有香港才有的一個特別安排。現在來說,香港也是唯一,不單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在內地司法管轄區以外進行仲裁的當事人可以在內地法院拿到一些保全的措施。

  所以我們這個法律高峰論壇是從法律去探討「一國兩制」,從法律去探討怎麼樣可以在「一國」的前提之下,在「兩制」的優勢發揮香港的長處。今日之後,我們有很多問題可以再深入研究,有很多話題要繼續講解。我在這裏跟大家分享兩個已經定好會發生的事情。第一,律政司現正密鑼緊鼓在準備把《基本法》相關的實際案例,還有一些材料,我們在編成一本書,我們爭取、同事都在很努力去做,我們希望這一本書在香港回歸二十五周年,就是二○二二年時,作為一個紀念,這個我們在努力,也希望大家給我們支持。

  第二是明日會發生的事情,也是跟《基本法》非常有關係的,就是勵進教育中心明日開始會進行一些活動,培訓一些老師,就《基本法》、《憲法》、《香港國家安全法》等相關的事情進行培訓,律政司非常支持,我們也會配合,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都會盡量配合。而且我們自己也在跟一些private practitioners、單位合作準備電子材料,希望能夠在推進《基本法》、《憲法》、《香港國家安全法》等都有比較好的資料,讓大家能夠正確的理解到所有事情。

  最後,我在此再一次感謝喬主任、馮主任,他們從北京特別過來,感謝你們。也非常感謝我們香港的講者、專家,他們抽時間過來跟我們分享。線上的專家跟講者,我們也很感謝他們,因為他們把時間也留了給我們。當然,我也要感謝律政司的同事,我們雖然是構思了一年,因為很多不同的原因,我們押後、改了數次時間,到我們決定做的時候,只有很短時間,所以我們的同事做了很大量的工作,你是想像不到他們工作量大到甚麼程度。容許我在這裏點名兩個特別要感謝的同事,一位Llewellyn Mui梅基發,另一位是Grace Wu。

  最後,我覺得我再重複我們今日談到的「追本溯源」、「毋忘初心」、「溫故知新」,我希望的就是我們可以固本培元,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謝謝各位。



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2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