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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起訴懷疑於香港水域非法作業的內地漁民(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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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公布起訴四名涉嫌非法使用拖網捕魚及兩名涉嫌非法捕魚的內地漁民,六人明日(十一月十六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水警人員分別在昨日(十一月十四日)下午一時許,在索罟群島一帶水域發現一艘內地拖網漁船懷疑正在進行非法拖網捕魚;及在十一月十三日下午四時許,在分流角一帶水域發現另一艘內地船隻懷疑正進行非法捕魚,截停有關船隻後,水警通知漁護署人員進行調查。漁護署人員其後在兩艘船上分別檢走一批拖網工具及定置網。

  拖網漁船上被捕的四名內地漁民涉嫌違反《漁業保護規例》(第171A章)(《規例》)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魚。至於另一艘漁船上被捕的兩名內地漁民則涉嫌使用未經登記的船隻捕魚,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條例》),六人均已被落案檢控。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市民,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已由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根據《規例》,任何人士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任何人士使用未經登記的船隻捕魚則違反《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指出,拖網捕魚是非選擇性的捕魚方法,會破壞海床及損害海洋生態。禁止拖網捕魚活動可即時遏止海洋資源損耗的情況,使海洋生態逐漸恢復至可持續發展的水平,長遠得到更有效的保護。

  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香港水域發生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與相關執法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及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
 
2020年11月15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0時21分
即日新聞  

圖片

漁農自然護理署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公布起訴四名內地漁民,懷疑在索罟群島一帶水域內的一艘內地拖網漁船上進行非法拖網捕魚。圖示該拖網漁船。
漁農自然護理署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公布起訴兩名內地漁民,懷疑在分流角一帶水域內的一艘內地船隻上進行非法捕魚。圖示該船隻上檢獲的定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