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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察悉內務委員會有關《2020年〈2020年差餉(豁免)令〉(修訂)令》議員議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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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察悉內務委員會有關《2020年〈2020年差餉(豁免)令〉(修訂)令》議員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政府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寬減二○二○至二一年度四季差餉,住宅物業以每戶每季1,500元為上限。至於非住宅物業,首兩季以每戶每季5,000元為上限;其後兩季則以每戶每季1,500元為上限。正如剛才議員所說,為進一步支援企業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所帶來的挑戰和經濟影響,政府現向非住宅物業單位提供進一步差餉寬減,二○二○至二一年度第三及第四季的寬減上限由每戶每季1,500元調整至每戶每季5,000元。進一步的差餉寬減措施惠及約25萬8,000個非住宅物業單位,政府收入減少約12億元。
 
  政府制訂了《2020年〈2020年差餉(豁免)令〉(修訂)令》(《修訂令》)以落實進一步的差餉寬減。《修訂令》在本年九月十八日生效,使差餉物業估價署可趕及在九月下旬發出的第三季差餉繳交通知書反映進一步差餉寬減。政府在十月十四日向立法會提交《修訂令》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立法會隨後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修訂令》,我在此感謝小組委員會主席、剛才有發言的張宇人議員及其他委員的努力,完成相關審議工作。
 
  小組委員會就《修訂令》作出了充分的討論,議員剛才亦就進一步的差餉寬減及其他方面提出意見。我希望在此作重點回應。
 
  首先,有議員認為進一步差餉寬減未能集中幫助非住宅物業的租戶,特別是中小型企業租戶。正如我們向小組委員會解釋,差餉寬減措施一視同仁,所有差餉繳納人,不論是業主或租戶,均可受惠。我們早前向小組委員會提交了補充資料,顯示在二○二○至二一年度首十名差餉繳納人的非住宅物業租約中,超過九成訂明租金不包含差餉,意味業主會根據租約條款將所寬減的差餉退還給租戶。有關差餉只是為方便管理而先由業主代繳,相關租客可在差餉寬減後成為真正受惠者。
 
  就差餉寬減的分配情況,我需要指出,現行差餉是以物業單位為徵收基礎,差餉寬減的發放亦根據相同基礎發放予差餉繳納人,繳納人可以是業主或租戶。如要改變差餉寬減的分配情況,涉及對現行機制的根本改變。政府在二○一八年曾因應立法會議員的要求,全面檢討差餉寬減機制,並於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向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五個改變機制的可能方案。當中我們認為較為可行的方案是限制每名業主只可就一個物業獲得差餉寬減。
 
  在衡量各方案利弊後,大部分委員反對改變現行的差餉寬減機制。委員其中一個主要顧慮是改變機制後,將令按租約繳納差餉的租戶不再受惠於差餉寬減。財經事務委員會亦通過一項議案,表示對有關改變機制方案有所保留,並要求政府暫時擱置方案。政府明白委員所表達的不同意見及顧慮,並已擱置建議,而是次的進一步差餉寬減安排亦與過往的機制一致。
 
  此外,有議員建議政府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例子,推出差餉寬減以外的措施加強對中小型企業的支援。為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所帶來的挑戰及經濟影響,政府透過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及三輪「防疫抗疫基金」注資,推出總值超過3,000億元的紓困措施,支援受影響的行業及市民。我們會密切留意疫情及經濟的變化,作出適時及適當的應對。不過,我必須強調,政府在面對當前經濟下行和疫情的不明朗因素,亦必須審慎理財,確保財政穩健。
 
  主席,因應疫情帶來的挑戰,政府在二○二○至二一年度第三及第四季向非住宅物業提供進一步差餉寬減,有助減輕企業營運的財政成本。我感謝議員就有關課題所表達的不同意見,並支持進一步差餉寬減的安排。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