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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發表《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諮詢文件(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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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轄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今日(十一月十二日)發表《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諮詢文件,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
 
  這份諮詢文件在實質的性罪行的全面檢討中屬第四和最後部分,內容涵蓋在《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報告書)中建議罪行刑罰的檢討、研究如何改革和改善香港性罪犯的治療和自新,以及檢討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由二○一一年十二月起實施的行政機制)。
 
  小組委員會探討了香港的法例及相關做法,並將之與若干海外司法管轄區(例如澳大利亞、加拿大和英格蘭及威爾斯)相應的法例及做法比較,藉以全面研究建議法律改革所涉及的議題。
 
  諮詢文件的主要建議如下:
 
(一)就報告書所建議的罪行而言,強姦及亂倫這兩項現有罪行的現行刑罰,應繼續適用於「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及亂倫這兩項建議罪行,而訂定建議新訂罪行的刑罰時,應參照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相應罪行的刑罰,並作適當調整;
 
(二)現時懲教署可供性罪犯以自願形式參加的專門治療和自新計劃,應予維持;
 
(三)建議政府應檢討和考慮是否在監獄院所為性罪犯引入獎勵計劃,以提高接受治療和改變行為的動機;
 
(四)由監管釋囚委員會和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所監管,為獲釋性罪犯提供專門釋後監管的現有法定計劃,應予維持;
 
(五)現行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應擴展至涵蓋所有現有僱員、自僱人士及志願工作者;及
 
(六)政府應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的範圍擴至最大,並在適當時評估是否需要將該查核機制改為強制機制。
 
  小組委員會主席鄧樂勤資深大律師在記者會上表示,諮詢文件中的各項建議旨在促進討論,不一定代表小組委員會的最終結論。鄧樂勤補充說,小組委員會歡迎各界對諮詢文件所討論的任何議題提出意見及建議,特別是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應否擴展至包括已失時效的定罪紀錄這個議題,小組委員會希望考慮公眾的回應後,才就此提出建議。
 
  公眾人士可往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東座4樓法改會秘書處索取諮詢文件的文本,亦可於法改會的網站(www.hkreform.gov.hk)閱覽其內容。
 
  所有意見請於二○二一年二月十一日或之前,以郵遞(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東座4樓)、傳真(3918 4096)或電郵(hklrc@hkreform.gov.hk)送達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秘書。
 
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40分
即日新聞  

圖片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主席鄧樂勤資深大律師 (中)、小組委員會成員張達明 (右二)和鮑安迪 (左二)、法改會秘書長尹平笑(左一)和小組委員會秘書吳芷軒(右一)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出席記者會,發表《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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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發表《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