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回港易-在《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下香港居民從廣東省或澳門回港豁免檢疫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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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公布,推出「回港易-在《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下香港居民從廣東省或澳門回港豁免檢疫計劃」(回港易計劃),讓香港居民自十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開始,只要符合《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第12(2)及12A條的指明條件,包括在回港前14天不曾到過香港、廣東省和澳門以外的地方,則可免去返港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安排。
 
  為確保現時身處廣東省或澳門的香港居民能逐步有序回港,避免口岸過於擁擠從而增加公共衞生風險,在回港易計劃實施初期將會有配額制度,控制過關人數:深圳灣口岸的名額為每天3 000個,而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則為每天2 000個。
 
  擬回港的香港居民,須先透過回港易計劃的網上系統預約名額。預約系統將會逢星期三上午九時至星期五下午六時開放,接受下一個星期一至星期日的七天期間的預約。首批名額將於十一月十八日至十一月二十日接受預約,讓成功取得名額並符合其他指明條件的香港居民最早可於十一月二十三日從廣東省或澳門回港時,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安排。
 
  任何年滿18歲的香港居民,可在上述預約系統開放的時間進行預約。申請時,需提供香港身份證號碼,以及指明的回港日期及口岸(即深圳灣口岸或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亦可最多為三名同行的香港居民提出申請,惟18歲以下的香港居民須經其屬香港居民的家長或監護人預約,並需提供香港身份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例如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出生證明書、其他護照等)。名額以先到先得形式分配。
 
  政府發言人提醒,成功取得預約名額的香港居民,必須預留充足時間,到在廣東省或澳門內任何一間獲粵港/港澳兩地政府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確保過關時持有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而檢測樣本必須在相關人士入境香港當天或當天之前三天之內取得。有關在廣東省獲認可的醫療檢測機構名單,見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GD.pdf ,至於在澳門的獲認可醫療檢測機構名單,見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MO.pdf
 
  在回港時,持預約名額的香港居民,必須按預約的指明日期和指定口岸入境香港,並出示香港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及成功預約名額的證明(即成功預約登記畫面)。他們亦應在到達口岸前,將有效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陰性檢測結果,透過「粵康碼」或「澳康碼」傳送到衞生署電子健康申報系統,填妥及提交電子健康申報表。如果他們符合所有指明條件,會獲得綠色二維碼,入境香港後可獲豁免強制檢疫。
 
  發言人說:「口岸將為持有綠色二維碼的人士設立便捷綠色入境通道,因此我們強烈呼籲持預約名額回港的香港居民,在出發前的24小時內先行『轉碼』並取得綠色電子健康申報二維碼,以加快通關流程。」
 
  「如在透過『粵康碼』或『澳康碼』將有效核酸陰性檢測結果傳送到衞生署的電子健康申報系統並提交電子健康申報表後,所獲取的二維碼是其他顏色(例如粉紅色二維碼),則代表未能符合所有指定條件,回港可能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
 
  政府發言人強調,透過回港易計劃回港並符合所有指明條件的香港居民,仍須在入境後注意個人健康狀況至少14天,並遵從「抵港人士健康檢查紀錄表」內所提及的注意事項。如有不適,應盡快求醫,並向醫生報告旅遊史。若對病情有懷疑,可主動向醫生要求進行有關的病毒檢測。
 
  發言人提醒透過本計劃回港的香港居民,除非已另獲廣東省或澳門豁免,否則他們如稍後從香港重返廣東省或澳門時,仍須接受兩地當時適用的檢疫安排(例如14天強制檢疫)。因此他們應留意廣東省及澳門的最新檢疫安排,並作出相應準備。
 
  有關回港易計劃的詳情,可瀏覽「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網址:return2hk.gov.hk回港易.政府.香港)。市民亦可致電回港易計劃熱線3142 2330查詢。



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