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一題:泊車位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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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永嘉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運輸署的資料顯示,全港私家車數目由二○○六年的約40.2萬輛上升至二○二○年八月的約64萬輛,增幅達59%,但同期的相關泊車位/車輛比例卻由1.51下降至1.07。該等數字顯示,私家車泊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持續惡化。關於泊車位的供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預計未來三年,政府及私人發展商將會提供的新泊車位數目,以及當中私家車泊車位的數目為何(按區議會分區以表列出);

(二)預計未來三年,(i)新落成啟用的公眾多層停車場的數目及其可提供的泊車位總數,以及(ii)將以短期租約方式批出作臨時停車場用途的政府用地數目,並列出每幅用地的位置及可提供的泊車位數目;

(三)鑑於政府於去年十一月表示,運輸署正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提供泊車位的標準,並會於今年公布新修訂的標準,(i)運輸署會否在修訂該等標準時,把住宅發展項目提供私家車泊車位的標準,由現時每六至九個單位設置一個泊車位,調整至每四至五個單位設置一個泊車位;(ii)檢討的事項是否包括需求調整比率、地點遠近調整比率及發展密度調整比率;以及(iii)運輸署會否採取新措施鼓勵發展商提供更多泊車位;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訂明,政府的目標是:在二○二○年有30%私家車屬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以及住宅及工商業等新發展項目內的30%私家車泊車位備有電動車輛充電設施,但截至今年二月,電動私家車登記數目為13 890輛,只佔私家車總數的2.2%,而提供充電設施的泊車位只有約2 900個,政府預計未來三年,在政府停車場增加的提供充電設施的泊車位數目為何;

(五)鑑於近年出廠的私家車體積越來越大,以致經常出現車身超越泊車位界線,以及相鄰車輛之間沒有足夠空間讓人開啟車門的情況,而政府於去年十一月表示正檢討泊車位的標準尺寸,並會考慮領牌車輛的尺寸,該項檢討的最新進展為何;及

(六)鑑於政府正在多個地區推展自動泊車系統先導計劃,預計未來三年,政府會在「一地多用」的原則下,在政府設施和公共休憩用地等發展項目內興建多少個智能停車場,以及其提供的泊車位數目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目前提供泊車位的政策,是優先考慮及配合商用車輛的泊車需求,並在整體發展容許的情況下同時提供適量的私家車泊車位,但不會導致慣常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轉用私家車,以免加劇路面交通的負荷。政府正採取一系列短期及中長期措施,以適度增加泊車位供應。

  就吳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環境局、運輸署及地政總署後,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運輸署一直密切留意各區的泊車需要,並會繼續推展各項增加泊車位供應的措施。由於各項措施可提供的新泊車位數目和進度均受多方面的因素影響,包括相關持份者的意見、申請工程撥款所需的時間,以及工程進度等,因此,運輸署未能對未來三年泊車位的供應作出確切的估算。

  另一方面,為善用土地,地政總署會將未有即時發展需要的政府土地以短期租約方式批出,以滿足社會和經濟方面的不同需要(包括泊車需求)。根據地政總署最新公布的招標預報(修訂日期為二○二○年十月八日),在二○二○年十月至二○二一年三月期間,共有兩幅用地擬以簡易招標程序批出短期租約作新收費停車場用途。相關分項數字按分區地政處表列如下:
 
分區地政處 擬以簡易招標程序批出短期租約作
新收費停車場用途的項目
預計泊車位數目
九龍東區 1 190
北區 1 252

  至於現有的短期租約收費停車場,一如其他適用的短期租約,因應政府早前推出的支援企業措施,地政總署在二○二一年三月底前將暫緩就現有租約進行重新招標的工作(除非有特別原因)。

(三)運輸署就《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的泊車設施標準的檢討已大致完成。運輸署正就有關標準的擬議修訂諮詢相關持份者,務求在考慮諮詢所得的意見後盡快公布新修訂的準則。修訂將會增加日後在私人及資助房屋發展項目中的私家車泊車位,以及資助房屋中商用車輛泊車位的數量。在公布新修訂的準則前,運輸署會要求發展商在新發展項目內提供現行標準範圍內較高的泊車位數量。

(四)就電動私家車的充電安排,政府的政策方針是車主應在其居所、辦公室或其他適當場所為其車輛作日常充電;而公共充電網絡主要是輔助設施,在電動車車主駕駛途中偶有需要時為其電動車補充電力。

  基於以上政策方針,政府在規劃電動私家車充電設施的發展時,首要是促進和鼓勵私人樓宇安裝充電設施。為此,政府已於二○一一年四月收緊以往所有私人停車場均可全數不計算入總樓面面積(即100%的總樓面面積寬免)的做法,訂明只有建於地下並為各個停車位設有電動車輛充電基礎設施的私人停車場才可獲100%的總樓面面積寬免,藉此鼓勵發展商在新建樓宇的私人停車場配備可為電動車提供充電裝置的基礎設施。根據屋宇署的資料,在二○一一年四月至二○二○年六月期間新批准的發展項目中,超過八成的私人停車位將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涉及約560個停車場和約68 000個停車位。

  此外,為協助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已於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開始接受申請。這資助計劃有助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解決在加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時經常遇到的技術和財政困難,方便車主日後在其居所的停車場安裝符合個人需要的電動車充電器。預計資助計劃可於三年內為約60 000個停車位提供充電基礎設施。連同上述新建樓宇停車場在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後設置的充電基礎設施,預期約有四分之一的整體私人住宅樓宇停車位會在資助計劃完結時設有充電基礎設施。

  另一方面,政府亦已撥款1.2億元,用以在二○一九至二○二二年內擴大政府停車場提供的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包括在運輸署、政府產業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和旅遊事務署轄下完全或部分向公眾開放的停車場安裝額外的中速充電器。預計到二○二二年會增加超過1 000個公共充電器,令其總數增至約1 800個。

(五)運輸署在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有關泊車設施標準時,已一併檢視現時不同車輛類別(包括私家車)泊車位的標準尺寸(包括長度、闊度及最低通行高度)。檢討結果顯示,現時泊車位的標準尺寸基本上仍然合適。運輸署會繼續密切留意領牌私家車的尺寸變化,適時再行檢視泊車位的標準尺寸。

(六)運輸署正積極推展六個自動泊車系統先導項目,以期在興建、營運和管理不同種類的自動泊車系統以及財務安排等方面積累經驗作適時檢討,以備日後可在政府和私人公眾停車場推廣應用。

  運輸署至今已物色到四個選址,包括荃灣區海盛路短期租約用地、深水埗欽州街與通州街交界的公共休憩用地,以及分別位於上環中港道和柴灣常茂街的擬建政府大樓用地。就荃灣區的先導項目,地政總署已於二○二○年九月底公開招標。至於深水埗的先導項目,運輸署已取得深水埗區議會的支持,並正在評估其技術可行性。若技術上可行,位於荃灣及深水埗的先導項目可望分別提供約245個及200個泊車位,而上環及柴灣的先導項目可提供的泊車位數目則尚在研究中。



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