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應付失業及民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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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松泰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答覆:

問題:

  在香港經濟及民生受疫情重創下,本年六月至八月不經季節性調整失業及就業不足人數,分別上升至約25萬及約15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本年一月至十月期間,由在職變為失業及就業不足的人數分別為何,並按他們所屬行業、收入組別和年齡組別及他們的教育程度,列出分項數字;

(二)有否研究,香港會否面對失業率高踞不下的嚴重社會問題,以及有否就此制訂預防及應對措施;及

(三)鑑於據報部分歐美先進國家正積極研究推行「全民基本收入」政策,即政府在不設資產或收入審查下,每月向所有公民派發定額款項,政府會否研究推行該政策?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後,我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政府統計處進行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所得數據,二○二○年第一季至第三季按行業、年齡及教育程度劃分的失業人數及就業不足人數載列於附件。該統計調查並無收集失業及就業不足人士以往的就業收入資料。

(二)面對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為香港的就業情況及整體經濟帶來巨大的挑戰,政府透過一系列措施創造及穩定就業,盡力為受影響的人士提供適切支援。

  政府已在「防疫抗疫基金」下預留60億元以推展「創造職位計劃」,預期在兩年內於公營及私營機構創造共30 000個有時限的職位,涵蓋不同技能及學歷人士,以紓緩失業情況。截至二○二○年十月底,在這計劃下已開設約29 000個職位,餘下的約1 000個職位亦將盡快推出。

  另一方面,勞工處已於二○二○年九月開始,調升在「中高齡就業計劃」、「展翅青見計劃」及「就業展才能計劃」下僱主可獲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金額上限,以進一步鼓勵僱主聘用中高齡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勞工處亦同時以試點方式,向參加這些就業計劃的合資格年長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發放留任津貼,鼓勵他們接受及完成在職培訓,從而穩定就業。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局)過去三年每年均吸引逾100 000名學員報讀培訓課程。為支援受經濟下行影響的失業或就業不足人士提升技能,政府委託再培訓局於去年十月推出「特別・愛增值」計劃,為學員提供為期兩至三個月的免費培訓課程。政府已協助再培訓局於二○二○年五月開始,把學員的每月最高津貼額由4,000元增加至5,800元,並委託其於二○二○年七月推出第二期「特別・愛增值」計劃及落實一系列優化措施,包括增加培訓課程選擇至約300項,支援企業及商會為開工不足或放取無薪假期的僱員或會員機構員工提供在職培訓等。若有需要,政府可考慮再次延伸此特別計劃。

  此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一直為有經濟困難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以協助他們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這個安全網的重要作用在經濟下行時尤其明顯。綜援計劃下亦有特別為健全人士提供就業支援服務。行政長官在二○一九年《施政報告》宣布一系列改善綜援計劃的措施,當中特別着眼於優化就業支援服務,除增加相關的特別津貼外,亦加強提供服務的機構與勞工處及再培訓局的協作,為合適的受助人提供更多職業培訓和就業選擇。

  另外,考慮到當前嚴峻的就業環境,政府在二○二○年四月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就防疫抗疫措施的撥款批准後,在綜援計劃下推行為期六個月的「援助失業人士特別計劃」。根據這有時限的特別計劃的安排,適用於身體健全人士的資產上限由二○二○年六月一日起六個月內暫時上調100%,而他們家庭的自住物業之價值亦會按現行機制獲豁免計算作資產,為期12個月。政府隨後在二○二○年九月再獲財委會批准,把這特別計劃延伸六個月至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事實上,自今年初開始,綜援的失業個案數目顯著上升,在二○二○年一月至九月期間平均每月有16 864宗,較二○一九年同期的平均數字增加43%。二○二○年九月的綜援失業個案為19 024宗,更是過去六年的新高。由此可見,綜援在幫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失業人士這方面,起了一定作用。

  政府會密切留意情況,適時考慮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進一步的支援。

(三)儘管海外個別地區(例如瑞士及芬蘭)曾就「全民基本收入」的倡議進行探討,但鑑於這些海外地區的經濟民情、公共財政或稅收制度跟香港特區迥然不同,他們的經驗未必適用於香港。特區政府的總體政策方向是,鼓勵及支援有工作能力的人通過就業自力更生,並致力提供合理和可持續的社會福利制度,讓有需要的人士得到適切援助。在此前提下,政府沒有考慮在香港實施「全民基本收入」,亦未有進行相關研究。



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