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成功堵截兩宗以空運和海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個案(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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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早前在香港國際機場及葵青貨櫃碼頭堵截兩宗分別從英國及美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個案。涉案的兩家入口商「全盛光電(香港)有限公司」和「萬昇電子有限公司」今日(十一月十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36,000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為防止本港成為進口廢物的棄置地或非法進口廢物的集散地,署方一直緊密與香港海關交流情報及協作,在海路、陸路、航空的貨物進出口管制站加強堵截以不同途徑非法進入香港的各類廢物。今年四月至五月期間,署方執法人員於香港國際機場及葵青貨櫃碼頭分別截查一批報稱為損壞電話零件的空運貨物及一個報稱載有二手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平板電腦的海運貨櫃,成功截獲兩批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包括約二萬二千件廢手提電話顯示屏、六百件廢手提電腦顯示器、六千六百件廢平板電腦顯示屏及三百四十公斤廢電池。環保署即時將截獲的廢物全數退回來源地,以及通知當地執法機構跟進,並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兩家入口商。

  發言人強調,廢手提電話顯示屏、廢手提電腦顯示器、廢平板電腦顯示屏和廢電池等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受《廢物處置條例》規管,不當處置會危害環境及公眾健康。環保署會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將違法者繩之於法,避免本港成為非法進出口廢物的集散地。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出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犯者更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