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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將審議《2019年道路交通法例 (泊車位)(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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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將於星期三 (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2019年道路交通法例 (泊車位)(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將恢復。法案若獲得議員支持及通過二讀,將會交付全體委員會。法案經全體委員會審議後,若全體委員會的報告獲立法會採納,法案將進行三讀。
 
  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將根據《議事規則》第64(2)條恢復二讀辯論《專營的士服務條例草案》和《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目的是為了宣布撤回法案。而根據《議事規則》第64 (3)條,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可就與撤回法案有關的事宜向立法會發言,但該等發言不容辯論。
 
  此外,李國麟、林卓廷、譚文豪、毛孟靜、楊岳橋、張超雄、胡志偉、陳沛然和黃碧雲將分別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多項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決議案內容分別載於附錄1至13。
 
  李慧琼將根據《議事規則》第49E(2)條動議一項察悉內務委員會有關附屬法例的報告的議案,議案內容載於附錄14。
 
  議員議案方面,議員將恢復辯論毛孟靜和葉劉淑儀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動議譴責周浩鼎和許智峯的議案,議案內容分別載於附錄15及16。
 
  容海恩和麥美娟將分別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動議譴責毛孟靜和郭榮鏗的議案,議案內容分別載於附錄17及18。
 
  林卓廷和毛孟靜將分別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兩項議案,議案關乎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西鐵線元朗站發生的襲擊事件,議案內容分別載於附錄19及20。
 
  楊岳橋、郭家麒和鄺俊宇將分別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五)項及第(十)項,以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三項議案,議案關乎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在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太子站發生的襲擊事件,議案內容分別載於附錄21至23。
 
  郭家麒、張超雄和梁繼昌將分別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以及《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五)項及第(十)項動議五項議案,議案關乎警方在「反送中」運動中對待示威者及於示威現場執行職務的人士的方式,議案內容分別載於附錄24至28。
 
  梁美芬將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一項議案,議案關乎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騷亂的前因後果及相關事宜,議案內容載於附錄29。涂謹申將就梁美芬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莫乃光、譚文豪和郭家麒將分別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五)項及第(十)項動議五項議案,以傳召有關人士出示文件和作證,有關議案內容分別載於附錄30至34。
 
  此外,郭榮鏗將動議一項有關不信任第五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議案,議案內容載於附錄35。毛孟靜將就郭榮鏗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林卓廷將動議一項有關加強打擊水貨活動,收緊內地居民來港的安排的議案,議案內容載於附錄36。
 
  議員亦會就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22項質詢,其中六項要求政府作口頭答覆。
 
  公眾人士可透過立法會網頁 (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會議的議程,亦可透過立法會網頁的「網上廣播」系統,即場收看或收聽會議;如欲親臨立法會綜合大樓旁聽會議,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3919 3399預留座位。
 
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