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五題:提升國民意識的活動和措施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君堯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的的答覆︰

問題:
 
  有市民指出,自2019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後,政府在推動地區事務上,往往與區議會「不咬弦」。例如,個別區議會拒絕籌辦或撥款資助本年的慶祝國慶及香港回歸活動。該等市民認為,作為行政主導的政府,既然得不到區議會的合作,應該主動在各區籌辦相關活動,以提升市民的國民意識及對國家的歸屬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因應上述情況制訂應對方案,使各區回歸日及國慶日的慶祝活動得以順利舉行;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考慮牽頭在上述日子於各區街道旁懸掛國旗/區旗,或在各區劃定合適地點供市民懸掛國旗/區旗,以增加節日氣氛;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去年一月至今,有否推行新措施,提升市民的國民意識及對國家的歸屬感;如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就何君堯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以及教育局,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特區政府一直十分重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及國慶日的慶祝活動。為慶祝這兩個重要日子,以及提升地區的節日氣氛和市民的國民意識及對國家的歸屬感,十八區民政事務處每年都會主辦或協辦不同的活動以慶祝香港回歸及國慶。以去年為例,民政事務總署及各區民政事務處共舉辦超過100個慶祝香港回歸及200個慶祝國慶的活動。我們留意到區議會在社區參與計劃下,今年收到的申請數目大幅下降,而獲批出的款項比去年也大大下降,在否決的申請當中,七一的活動否決接近了六成的申請,而十一亦有接近四成的申請。當然,今年是比較特別的一年,今年由於疫情關係,為保障市民健康,保持社交距離,大部分活動都需要取消或延期。縱使如此,今年十八區民政事務處已舉辦或協辦超過22個有關慶祝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及35個慶祝國慶的活動。
 
  為增加節日氣氛,我們會繼續檢視安排,並促進地區籌辦合適的活動,可能會想用不同的形式去慶祝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及國慶日。
      
(二)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應於國慶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懸掛國旗/區旗,更有些人士認為國旗/區旗應懸掛於當眼處,如馬路中央或兩旁。我們必須指出,縱使慶祝國慶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是值得支持,然而,公共安全也同樣重要。考慮到在街道兩旁懸掛旗幟有可能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政府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安排或批准於街道旁懸掛國旗/區旗,避免發生交通意外。
 
  市民若希望在公眾地方或政府建築物內展示國旗/區旗,需要先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和遵守有關規定及相關法例要求。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和《區旗及區徽條例》,國旗/區旗須在合適的地方和在有尊嚴和體面的情況下展示;例如:不得使用破損的國旗/區旗,以及不得以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區旗等。
 
  至於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展示國旗/區旗,行政長官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第3(2)條及《區旗及區徽條例》第3(1)條制訂《關於展示及使用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的規定》(下稱《規定》)。《規定》第一段和第二段列出一些必須於每日或每個工作日、國慶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及元旦展示國旗及/或區旗的地點。國旗是國家主權的象徵,特區政府必須小心選擇地點,確保國旗於合適的地方,尊嚴和體面地升掛。目前,行政長官官邸、禮賓府、特區的口岸管制及檢查站、香港國際機場及金紫荊廣場每天均展示國旗和區旗。此外,各主要政府建築物,例如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會議、立法會、政府總部、特區法院、政府部門總部、主要政府綜合大樓和公共體育及文化場館等,以及香港機場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等公營機構,也在每個工作日及三個指定日子展示國旗和區旗。在上述指定日子外,個別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可根據運作需要、實際情況和是否有莊嚴合適的環境等因素,考慮是否在其他合適地點或日子展示國旗和區旗。現時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在超過350多個地點於上述指定日子展示國旗及區旗。 
 
  當然,特區政府同樣希望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及國慶日,全港洋溢着節日氣氛,並樂意考慮不同建議及方案。例如,在檢視現行安排後,民政事務總署會與相關政府部門制定適當程序,讓地區/社區團體申請展示橫額,以慶祝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及國慶日。
    
(三)特區政府非常重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及國慶日。為慶祝有關節日,特區政府每年皆會舉辦不同活動,包括升旗禮、酒會及國慶煙花匯演等,以增加節日氣氛及提升市民對國家的認同感。
 
  特區政府一直致力進行《憲法》和《基本法》的推廣和教育工作,讓市民對《憲法》、《基本法》以及「一國兩制」有更全面和深入的認識,藉以加強市民的國民意識及對國家的歸屬感。由政務司司長主持、並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支援及統籌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負責就推廣《憲法》及《基本法》的整體策略和主要範疇的計劃提供意見和指導,亦會監察、評估和檢討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推行的各項計劃。委員會下設五個工作小組,分別由民政事務局、教育局、公務員事務局、工業貿易署及政府新聞處協助各工作小組籌劃和舉辦不同類型的活動,在不同範疇向公眾推廣《憲法》及《基本法》。
 
  二○二○年是《基本法》頒布30周年,特區政府舉辦了一連串特別推廣和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強市民對《憲法》及《基本法》的認識,包括網上研討會、專題展覽及問答比賽。
 
  展望將來,特區政府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和與不同的全港性及地區團體╱非政府機構協作,在網頁、社交媒體及其他平台,用不同方法,包括問答比賽、講座、專題展覽、出版刊物、製作互動遊戲、徵文比賽、填色比賽、故事比賽等,推廣《憲法》和《基本法》,以提升市民的國民身分認同。
 
  多謝主席。
 
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