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十項民生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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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本年一月十四日公布10項民生新措施(10項措施),其中一項是擴大"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乘車優惠計劃),以涵蓋60至64歲人士。據報,近日有行政會議成員表示,擴大乘車優惠計劃的措施會招致的經常性開支高達每年100億元,因此對該措施有保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就10項措施中的(i)改革長者生活津貼計劃、(ii)為低收入人士代供強制性公積金,以及(iii)為非公屋、非綜援低收入住戶提供現金津貼三項措施而言,最新的(a)進展、(b)預計實施日期和(c)預計每年招致的額外經常性開支分別為何; 

(二)鑑於政府在本年七月表示,擴大後的乘車優惠計劃在二○二五至二○二六財政年度的經常性開支預計為70億元,政府(i)在本年一月和(ii)最新的預計金額分別為何;如該兩個數字與七月的數字有所不同,原因為何;擴大乘車優惠計劃措施的最新(a)進展及(b)預計實施日期為何;及 

(三)鑑於政府為應對疫情及推行紓困措施而耗用了大量財政儲備,有否計劃暫緩或擱置推行10項措施的任何一項;如有,詳情為何,以及有否評估此舉可能招致的政治代價和有關決定遭司法覆核的風險;如沒有計劃,會否盡快向公眾作出澄清?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後,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至(三)有關措施中:

(i)就合併普通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並劃一採取高額津貼的金額,以及大幅放寬資產上限的建議,政府會適時公布安排。

(ii)就為收入低於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最低有關入息水平而不用供款的人士支付百分之五的強積金供款,落實以上措施需要一定的配套,因此預計於約二○二五年全面推行「積金易」平台後方可實行。政府正聯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就推行細節,包括受惠對象的具體資格和申請流程等進行研究。以目前的最低有關入息水平(每月7,100元)和預計受惠人數估算,每年涉及的經常開支約為六億元。

(iii)行政長官於今年一月十四日公布,政府會以試行方式,為非居於公營房屋、非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而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超過三年,且符合資格的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直至其獲得首次編派公屋為止,並在實施三年後作出檢討。三年的試行計劃涉及的額外總開支約為80多億元。政府現正制訂試行計劃的執行細節和詳情,預計於二○二一年推出。

  ​正如行政長官剛在十月二十七日會見傳媒時所述,她在今年初公布的措施,其中包括把「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二元優惠計劃)的合資格年齡由65歲降低到60歲,大前提是政府的公共財政能夠支持這些措施,而當時行政長官更清楚表明,須待政府完成二元優惠計劃的全面檢討後,才詳細交代實施時間表。二元優惠計劃的全面檢討,包括計劃的目標成效和財務方面的可持續性,並根據香港人口老化趨勢、公共交通的營運情況、防止濫用措施的成效、公眾期望、政府整體的財政承擔能力等,作深入研究探討,檢討工作仍在進行。行政長官已公開說明,因為有很多相當複雜的問題要處理,特別是政府整體財政的考慮,亦需認真處理濫用的情況,故此目前難以敲定一個具體時間表。儘管如此,我們的工作沒有擱置或停頓,而是在努力進行中,在適當時間會正式公布。由於有關工作正在進行中,我們認為現時就司法覆核的可能性作出評估是過早的。



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