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全面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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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修訂)規例》(《修訂規例》)有關更新食物中金屬雜質含量相關標準的條文今日(十一月一日)全面生效,所有類別的食物今日起必須符合《修訂規例》的規定。

  修訂旨在加強規管和更新標準以期更有效保障公眾健康、提升規管工作的成效,和讓香港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修訂規例》把金屬污染物的數量由之前的七種增至14種,而適用於不同食物和食物組別的金屬污染物上限的數目亦由之前的19個增至144個。《修訂規例》亦為個別食物和食物組別加入定義、取締或刪除過時的條文,並為如何在乾燥、脫水或濃縮處理的食物和複合食品應用上限訂定原則。《修訂規例》亦加入過渡性條文,為不同類別的食物提供不同的寬限期。

  政府發言人說︰「《修訂規例》於去年十一月一日生效。為讓業界有足夠時間適應更新後的上限(包括按需要尋找其他貨源),以及讓本地檢測和化驗機構就新的上限建立檢測能力,《修訂規例》於去年生效時先適用於部分保質期較其他食物為短的新鮮食物(即未經防腐處理,或已藉冷凍方式而非冷凝方式保質的水果、蔬菜和蔬果汁、動物和家禽的肉類及可食用什臟、水生動物和家禽的蛋類)。至於其他食物,由於保質/儲存期一般較長,設有12個月的寬限期。有關的寬限期已結束,《修訂規例》今日起適用於所有類別的食物。」

  ​有關《修訂規例》的詳情和相關指引,請瀏覽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網頁(www.cfs.gov.hk/t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r/whatsnew_fstr_PA_Food_Adulteration_Metallic_Contamination.html)。如有查詢,可致電食環署熱線:2868 0000。



2020年11月1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