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和上訴委員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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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三十日)公布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的任命。
 
  行政長官已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再度委任葉國謙為諮詢委員會主席。
 
  同時,財政司司長根據《強積金條例》下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分別委任薛日華資深大律師及吳清發為上訴委員會的主席及委員,同時他再度委任周聯僑、譚金蓮和黃綺年為上訴委員會的委員。
 
  以上任命為期兩年,任期由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首末兩天包括在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對葉國謙獲再度委任為諮詢委員會主席表示歡迎。他說:「葉先生對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有深入的了解,多年來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工作提供寶貴意見。我們相信諮詢委員會在葉先生的領導下,將繼續協助積金局力臻完善。」
 
  許正宇亦歡迎上訴委員會的任命。他表示:「上訴委員會的委員來自不同專業及界別。我有信心上訴委員會在薛女士的領導下,將會有效運作並保持公正。」
 
  許正宇同時感謝即將離任的上訴委員會主席黃繼明資深大律師,以及上訴委員會委員陸季嬋過去所作的貢獻。
 
  諮詢委員會為根據《強積金條例》第6R條成立的法定組織,負責就《強積金條例》的運作及積金局的效能和效率提供意見。由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的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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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國謙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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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盛梅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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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加讚
周婉儀
李詠民
梁繼昌
潘佩璆醫生
蔡永忠
黃子遜
于健安
 
  上訴委員會乃根據《強積金條例》第35條成立,負責聆訊就該條例附表6所指明積金局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由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的上訴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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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日華資深大律師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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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鳳萍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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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聯僑
丁晨
何超平
林智遠
李秀慧
吳清發
蘇雯華
譚金蓮
黃綺年
 
  上述任命於今日刊憲。



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