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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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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沛然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本年一月至今,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確診個案的下述統計數字:

(一)涉及五至九宗個案的群組數目,並以表一列出有關詳情;

表一
群組名稱 個案編號 個案數目
     

(二)源頭不明的個案數目;

(三)(i)確診個案和(ii)死亡個案按患者所屬年齡組別劃分的數目(以表二列出);

表二
個案
類別
年齡組別(歲)
0

9
10

19
20

29
30

39
40

49
50

59
60

69
70

79
80

89
90

99
100

109
(i)                      
(ii)                      

(四)(i)確診個案、(ii)死亡個案、(iii)60歲或以上人士的確診個案和(iv)60歲或以上人士的死亡個案,按確診日期劃分的數目(以表三列出);

表三
個案類別 確診日期
一月一日至
二月二十九日
三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
七月一日至今
(i)      
(ii)      
(iii)      
(iv)      

(五)醫護人員及專職醫療人員(即(i)醫生、(ii)護士、(iii)物理治療師、(iv)職業治療師、(v)臨牀心理學家、(vi)營養師、(vii)聽力學家、(viii)視光師、(ix)視覺矯正師、(x)言語治療師、(xi)藥劑師、(xii)配藥員、(xiii)放射技師、(xiv)醫務化驗師、(xv)醫務社工、(xvi)義肢矯形師及(xvii)足病診療師),以及(xviii)支援人員的確診個案,按他們工作的醫療機構類別劃分的數目(以表四列出);及

表四
人員 公立醫院 私家醫院 私營診所
(i)      
……      
(xviii)      

(六)是否知悉,本年一月至今,有多少宗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患上COVID-19而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申索補償的個案,並提供該等個案的以下資料:

(i)按有關僱員從事的行業劃分的個案數目、
(ii)僱主主動呈報的個案數目、
(iii)申索成功的個案數目及百分比、
(iv)申索不成功的原因,以及
(v)政府向申索不成功的僱員提供甚麼援助?

答覆:

主席:

  自2019冠狀病毒病發生以來,政府一直緊貼疫情發展,按着迅速應變、嚴陣以待和公開透明三大原則,根據專家的建議,實施果斷和合適的措施,以保障市民的健康。

  就陳沛然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勞工及福利局和醫院管理局,我的回應如下:

(一)截至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共錄得160個涉及五個或以上個案的2019冠狀病毒病個案群組,當中超過120個涉及五至九個個案,大部分為涉及家庭、朋友或工作場所的個案群組。

(二)截至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共錄得3 849宗2019冠狀病毒病本地及可能本地個案,當中1 485宗為源頭不明的本地及可能本地個案。

(三)截至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本港的5 296宗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和105宗死亡個案按患者所屬年齡組別劃分的相關個案數目表列如下:
 
個案類別 年齡組別
0至9 10至19 20至29 30至39 40至49 50至59 60至69 70至79 80至89 90至99 100至109
確診個案 210 379 863 877 807 844 785 321 153 56 1
死亡個案 0 0 0 1 0 2 13 27 42 20 0

(四)截至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本港的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死亡個案、60歲或以上人士的確診個案,以及60歲或以上人士的死亡個案,按確診日期劃分的相關個案數目表列如下:
 
個案類別 確診日期
二○二○年一月一日至
二月二十九日
二○二○年三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
二○二○年七月一日至
十月二十五日
確診個案 95 1 111 4 090
60歲以下人士確診個案 51 989 2 940
60歲或以上人士確診個案 44 122 1 150
死亡個案 3 5 97
60歲以下人士死亡個案 1 1 1
‍60歲或以上人士死亡個案 2 4 96

(五)截至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共有39宗確診個案報稱在公立醫院工作,當中包括兩名醫生、11名護士,以及26名屬支援或行政職系人員。當中大多數相信源自社區感染而非院內感染。

  同期間,衞生防護中心錄得23宗報稱在私家醫院/私營診所工作的確診個案。衞生防護中心並無上述23宗確診個案按醫護人員及專職醫療人員劃分的分項數字。

(六)截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勞工處接獲217宗懷疑因工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僱員補償個案,其中215宗個案的僱主已向勞工處作出呈報。已接獲個案按行業劃分的分項數字如下:
 
行業 僱員補償聲請數字
公共行政、社會及個人服務業 49
金融及保險、地產、專業及商用服務業 58
餐飲服務業 21
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業、住宿服務業 10
運輸、倉庫、郵政及速遞服務業、資訊及通訊業 63
建造業 8
製造業 1
其他 7
總數 217

  就已呈報的個案中,有一宗個案因僱主已根據勞工處處長發出的補償評估證明書支付補償款項而完結,另有16宗個案因僱員撤銷申索或沒有回應該處而未能繼續跟進。勞工處正跟進餘下個案。

  勞工處一直根據衞生防護中心公布的資料,主動跟進懷疑因工遭遇意外染上2019冠狀病毒病的僱員補償個案,以及透過醫院的協助,向所有確診人士派發有關《僱員補償條例》下僱員權益及保障以及該處聯絡方法的單張。如僱員補償個案涉及爭議,勞工處會搜集醫事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例如接觸者追蹤報告),並在諮詢該處職業健康醫生的專業意見後,就個案屬工傷的可能性給予相關僱員及僱主意見。如爭議未能透過勞工處獲得解決,僱員可向法院尋求裁決,該處會協助僱員向法律援助署尋求援助。
 
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