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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一題:推動電動車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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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推動本港電動車普及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行政長官及各司局長獲分配的公務車輛的品牌、型號、購入價格及至今使用年期(按職稱以表列出);
 
(二)本年一月至九月,全港新登記電動私家車的數目(按品牌列出分項數字);
 
(三)過去三年,各類新登記電動商用車的數目分別為何;
 
(四)自「一換一」計劃於二○一八推出以來,(i)每月及(ii)至今,運輸署在該計劃下接獲及批准的稅務寬免申請宗數分別為何;
 
(五)鑑於「一換一」計劃其中兩項申請條件為:(i)舊私家車於六年或以前已首次登記,以及(ii)申請人成為該車輛的登記車主連續18個月或以上,截至本年九月三十日,分別有多少輛私家車符合這兩項條件;預計未來三年的相關數字為何;
 
(六)是否知悉,截至本年九月三十日,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每個停車場的(i)泊車位數目,以及(ii)公共電動車充電器數目,並按類型(即標準、中速,以及快速)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七)鑑於行政長官在其去年的《施政報告》提出籌備20億元先導資助計劃,資助在合資格住宅樓宇的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該計劃的最新進展及詳情為何;
 
(八)鑑於政府表示將會更新《清新空氣藍圖》,當中會探討進一步推廣使用電動車的政策,和制訂本港首份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有關的詳情為何;預計何時發表該藍圖;
 
(九)鑑於政府為進一步鼓勵試驗及更廣泛使用綠色創新運輸技術,於二○二○年額外投放八億元資金至新能源運輸基金(舊稱綠色運輸試驗基金),資助範圍、至今收到的申請宗數、目標資助多少個項目,以及將於何時檢討基金的成效;及
 
(十)鑑於據報,英國政府由本年開始為電動私家車推出綠色車牌作為環保標籤,以便利當局推行新政策鼓勵市民轉用電動車,政府會否參考該做法及推動類似政策,以提升市民的環保意識,以及讓社會明白電動車零排放的好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多管齊下積極推動電動車普及化。就陳克勤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政府物流服務署提供的資料,行政長官及各司局長現時獲編配的公務車輛的型號包括BMW 750LiA、Lexus LS460L、Infiniti Q70L Hybrid及Tesla Model S 85D。截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有關車輛的使用年期由2.3年至4.7年不等,而每輛購入價格約由35萬至72萬元不等。
 
(二)根據運輸署提供的數字,在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間,全港首次登記電動私家車的數目為2 909,其分項數字按品牌表列如下:
 
品牌 首次登記電動私家車數目
AUDI 31
BMW i 22
HYUNDAI 264
JAGUAR 6
KIA 144
MERCEDES BENZ 48
NISSAN 180
PORSCHE 20
RENAULT 34
SMART 26
TESLA 2 116
VOLKSWAGEN 18
總計 2 909
註:由於政府車輛無須登記,故政府的電動車不包括在內。
 
(三)根據運輸署提供的數字,過去三年,本港各類電動商用車輛的首次登記數目表列如下:
電動商用車輛類型 年內首次登記數目
二○一七年 二○一八年 二○一九年
貨車 12 16 42
巴士 18 5 3
小巴 1 0 1
的士 0 0 0
特別用途車輛 11 5 5
總計 42 26 51
註:由於政府車輛無須登記,故政府的電動車不包括在內。
 
(四)自「一換一」計劃在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推出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運輸署共接獲5 249宗申請,當中5 182宗已獲批准、七宗正在批核中,60宗因不合申請條件而不獲批准。「一換一」計劃下運輸署接獲及批准的申請宗數的詳情見附件一。
 
(五)根據運輸署提供的數字,截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符合計劃中「已首次登記六年或以上」和「車主擁有私家車連續達18個月或以上」兩項條件的已登記私家車數目及在未來三年的估計數目見附件二。
 
(六)截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停車場的車位及電動車充電器的數目表列於附件三。
 
(七)行政長官於2019年《施政報告》宣布籌備20億元先導資助計劃,推動在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方便車主日後在其居所的停車場安裝符合個人需要的電動車充電器以在家充電。該先導資助計劃,即「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已於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開始接受申請,為期大約三年,預期這計劃下約有六萬個私人停車位受惠。政府會資助安裝工程費用的總額,但會就每個私人住宅發展項目設有資助上限,上限為1,500萬元或每個獲審批的停車位三萬元,以較低者為準。資助申請須由業主立案法團、公契經理人或全體業主提交,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
 
(八)政府正積極籌備更新《清新空氣藍圖》,探討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的長遠目標及措施,繼續減少不同源頭的空氣污染物排放,預計相關工作會於二○二一年上半年完成。
 
  政府亦會在二○二一年第一季制定本港首份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當中會闡述推廣電動車及其所需配套的長遠政策及計劃,並研究為停售傳統燃油私家車籌劃目標的可行性,以逐步引領香港各類車輛環保轉型,邁向路邊零排放。
 
(九)為進一步推動運輸業界更廣泛試驗及使用綠色創新運輸技術,政府經檢討後擴大了綠色運輸試驗基金的資助範圍,並於二○二○年九月改名為新能源運輸基金(基金)。截至二○二○年十月,基金共批出193個試驗項目,涉及資助金額總共約1.49億元,當中包括試驗141輛電動輕型貨車、18輛單層電動巴士、三輛電動小型巴士、三輛電動的士、一輛電動中型貨車(拖頭)、48輛混合動力輕型貨車、27輛混合動力中型貨車、20輛混合動力小型巴士、兩輛單層混合動力巴士、一套用於巴士的太陽能空調系統、四套用於巴士的電動變頻空調系統、三套用於渡輪的柴油——電力驅動系統,以及一套用於渡輪的海水簾式廢氣洗滌器。
 
  新能源運輸基金督導委員會協助政府評選技術/產品的類別,為每個技術/產品類別訂定相關資助細節和上限,並就申請的審批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環境保護署會繼續鼓勵運輸業界利用基金試驗綠色創新運輸技術,及鼓勵供應商引進更多產品供本地業界使用,並會繼續公布獲批的資助申請及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匯報基金的工作進度和結果。
 
(十)對於電動私家車推出綠色車牌作為環保標籤的建議,政府會研究和參考境外的相關經驗及成效,並審視在本地實施的可行性。
 
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