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會見傳媒發言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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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和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陳偉基今日(十月二十七日)會見傳媒。以下是陳肇始教授的發言全文:

  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本地疫情在十月初出現一些反彈跡象,經過政府與社會採取一些果斷措施同心抗疫,疫情在過去兩周持續放緩,本地確診個案的七天平均數目在十月中旬起逐步回落。當然,這些新增的確診個案中都有些零星的源頭不明的本地個案,反映社區中有一些隱形傳播鏈,所以我們大家要繼續小心。

  同時全球疫情亦非常嚴峻,縱使我們已經有非常嚴厲的邊境管制措施,在機場亦截堵一些輸入個案,但亦有機會為香港帶來一些公共衞生風險。

  正如我們以前多次指出,在新常態下我們不能亦不應以本地長期零確診個案為目標。在未來未有有效的療法或疫苗前,病毒都會與我們共存頗一段長時間,而社區亦都會有機會出現零星個案或群組,這個情況亦是在所難免。但最重要是我們有足夠應變和有能力在有一些個案時,我們會穩住疫情。

  政府亦會繼續以具針對性的模式盡量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在調整社交距離措施時亦避免採取一刀切的做法,亦與相關業界加強在有關處所內的感染控制措施,以及他們很多關鍵的高危點,要在那些點處理好那方面的工作,盡量能夠令市民大眾在新常態下維持一定程度的社交及經濟活動,亦令社會上的經濟和就業可以維持。

  一如今早行政長官在記者會提到,考慮到現時疫情仍然未完全受控,仍有社區傳播鏈和反彈風險,我們沒有條件大幅放寬現行社交距離措施,只能夠有限度、針對性、以及逐步對個別能夠較有效採取預防感染控制措施的處所放寬一些限制,並需要繼續限制其他未能有效採取預防和控制感染措施的一般群組聚集。

  由本星期五開始,即十月三十日起,我們會在七方面調整社交距離措施:

(一)餐飲業務處所,包括酒吧及酒館的堂食時間會延長至凌晨二時;
(二)除酒吧或酒館外的餐飲業務處所內每枱可以容納的人數由四人增加至六人;
(三)酒吧或酒館及夜店或夜總會內每張枱可容納的人數由二人可以增加到四人;
(四)在放寬剛才提到適用酒吧或酒館及夜店或夜總會的限制的同時,我們亦考慮到在這些處所內在不佩戴口罩時進食的聚集活動帶來的感染風險,所以我們亦會限制市民在有關處所內,只可以在餐桌而非其他地方飲食,亦即離開餐桌時不得飲食,亦必須佩戴口罩,以減低風險;
(五)在採取預防及控制感染措施的前提下,餐飲業務處所及夜店或夜總會進行的現場表演、跳舞活動等等亦可以恢復;
(六)在室內體育處所及公眾溜冰場進行運動時,市民可以不佩戴口罩;以及
(七)餐飲業務處所,包括酒吧及酒館;公眾娛樂場所,包括主題公園、表演場地;夜店或夜總會、以及泳池這三類表列處所的人數上限將提升至通常座位數目或人數上限到75%。

  政府希望透過以上的針對性措施,可以進一步減低進行涉及不戴口罩的活動的風險,但當然與此同時,我們亦盡量讓更多社交或經濟活動可以有序地恢復。

  我們將會今天稍後在憲報刊登第599F章、第599G章及第599I章下的最新指示及指明,在十月三十日,即星期五,至十一月五日,即下星期四的七日期間內,繼續維持就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的其他規定和限制、繼續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超過四人的羣組聚集,以及延續在公共交通工具及指明公眾地方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

  此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亦會於今天稍後時間就重開由署方管理的泳灘的詳細安排會作出公布。

  正如我們多次強調,社交距離措施是否能夠有效防止病毒在社區傳播,這有賴市民的配合和自律。只有在社會整體、大家同心合作下,政府才能繼續逐步和有序地恢復一些社交經濟活動。因此,市民同心抗疫、致力遵守適用於個別處所的規定或限制尤其重要。至於業界的合作和配合亦非常重要,大家看到我們對於一些處所,尤其是飲食業界、酒吧或一些其他處所,其實都有所調整、放寬。所以他們亦需配合處理好這些處所內一些高危控制點和感染控制措施,在這個大前提下才能夠有序放寬之餘,亦可以減低或控制感染風險。

  除了透過社交距離措施防止病毒在社區傳播外,我們亦嚴格實施入境防疫管制措施,以達致外防輸入。世界各地其實都不斷有爆發,確診數字每天都有新高,亦非常嚴竣。這些新增數字,在十月中已上升至每日由三十幾萬至四十幾萬宗的新高。因此香港的入境防控措施不能夠鬆懈。

  多項措施中,其中一項在第599H章下,就從極高風險地區到港人士實施一些檢測及檢疫條件,包括在登機前要出示病毒檢測陰性結果以及預定酒店作十四天檢疫的證明,以減低他們為香港帶來的公共衞生風險。所以我們在較早前刊憲指明有關措施適用於十三個指明地區,考慮到最新的公共衞生評估風險,我們亦會在今天稍後刊憲加入比利時,變成十四個地區,由十一月三日起生效。當然衞生署會繼續評估全球的疫情及其他高風險國家,適時調整加入這些國家在第599章下的極高風險地區到港人士的檢疫和檢測條件。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本地及在其他地方的疫情發展,亦會不時檢討,以對於我們現行實施的相關措施作收緊或調整,並在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作出適當調節。

記者:想問局長有關強制檢測方面。如果市民拒絕檢測,警方是否其中一個有機會執法的部門?第二個問題想問,早前強制檢測如果不配合禁足令,你是否承認跟之前全民檢測,如特首所說成效會打折?第三個問題想問今天說的大陸居民豁免檢疫方面,特首今天也說了,其實現時台灣的疫情已經很多天是零確診,香港方面有否主動聯絡過台灣去商討豁免檢疫?如果沒有,當局是否不視台灣為一個中國處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我們現時的新冠病毒檢測,其實我們一向都是自願的檢測,但當然在一些疫情比較嚴竣的時候,如果市民能夠接受檢測,這不但對市民自己得知是否有病而得到醫治,也令我們可以早發現、早隔離及早治療;除了對市民外,對社區亦非常重要,因為如果他們真的帶病毒,亦會傳染給其家人及工作上的人或身邊的人,甚至在社區傳播。對於我們整體政府,如果從一個控制疫情、了解數據,亦對了解整體在社區內哪裏有傳播鏈至為重要。如果市民不出來檢測,除了對自己、對社區造成一定影響之外,這亦對我們整體的疫情有影響。現時我們盡力勸市民,或者令市民明白檢測的重要性,但當然亦有不同意見覺得,可能在非常時期都有需要強制,我們現正研究一些法律框架、依據等等。

  至於第二個問題,如果有強制檢測,今早行政長官講了幾個方向,一是對於一些有輕微病徵的人士,二是當有一些爆發的情況,如果需要比較大規模,例如在一個區、一幢樓內有一些爆發,我們都是需要去做檢測。又或者第三,如果有一些群組或地點屬於比較高風險,如果全部人能夠做檢測,這對我們疫情控制或截斷傳播是非常有效。如果大家都能夠立即出來做檢測,其實亦不需要即時做所謂「不准外出」,因為如果當大家已做了檢測,且如果是比較相對合作,便不需要這樣。當然我們留意到不同地方都有不同方法,我們會繼續留意哪些是有效的方法。

記者:台灣已經很多天零確診,其實香港有否主動聯絡過台灣商討豁免檢疫?如果無,當局是否沒有將台灣視作一個中國去處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其實一直以來,衞生署對於不同地方、地區的風險評估都是一直繼續做的。而大家留意到,如果我們聯絡不同地區,一般來說都是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負責。我們都會繼續評估相關情況。

記者:想問現時食肆和酒吧的座位人數都放寬了,可以四人和六人一枱,但剛剛聽到局長說「限聚令」其實還維持在四人,會否覺得這有點不合邏輯?在街上戴口罩,是否覺得人數限制比在食肆內除口罩的人數更嚴格?其實局方是怎樣釐定標準?強制檢測方面,局方除了今早行政長官講的大方向外,會否有更多細節可以公布?另外機管局方面,行政長官也有說機場有一個快速測試的推行,想問其實這個快速測試是局方會和機管局合作,還是機管局再額外去找其他機構合作,有否多些細節可以講?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第一,我們雖然放寬了一些活動,或者一些處所,例如在食肆或一些其他處所,這些都是有序及針對性的。當然整體來說,我們都要呼籲市民不要聚集,我想這也是重要的。因為如果大家留意到,就算例如我們在上一輪豁免一些本地旅行團,這個「限聚令」的豁免其實亦不是無條件的,這是有條件,例如它可以被管理,也有旅遊事務署承諾它能管理好感染控制措施、人數、戴口罩,以及所有相關的控制點,包括員工做檢測等等。這些都是有序和可以管理。當然,任何放寬都有一些風險,最重要是我們不是一次過放寬所有,亦希望必要性和風險是可以管理的才逐步放寬。當然我們都會繼續留意疫情的情況,然後作適當調整。

  至於第二個問題關於強制檢測,其實現時我們都是方向性,我剛才所講的三個方向,亦正在研究法律方面的問題,所以現在暫時未有任何細節。

  至於在機場的檢測,這個主要都是香港國際機場在明天會開始測試,快速檢測──一個新技術,以及我們本身的PCR test,即核酸檢測,這些都會同時進行。這主要是香港國際機場與一些檢測機構一起合辦。但當然抵港旅客全部都會開始這個測試。

記者:今早提到有四個長期社區檢測中心,想問具體選址在何處?會否用之前的臨時檢測中心?何時招標?費用下調多少?如果為群組做檢測,會在政府還是私人實驗室檢測?第二,強制檢測問題,會研究修改現行的法例,還是加入新的法例在第599章內?之前提及涉及侵犯人權的問題,如果有人不想做檢測,覺得自己沒有生病,但仍要強制做,會不會侵犯他們的人權?有私家醫生今天表示擔心如果要強制檢測會令病人卻步,如果不是很嚴重也不想看醫生,政府怎樣衡量這些考慮?最後想問內地返港免檢測的港人配額有多少?如何分配?是否擔心多了人往來引起另一波爆發?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該四個檢測中心初步會分別在香港島、九龍、新界東、新界西各一個,詳細選址未有資料。當然,我們一直希望找到最合適的選址,一方面能方便市民,另一方面這些地方是可用的。至於其他細節,招標即將展開,因為我們很希望能盡快做到這方面的工作。今早行政長官已經提到,主要兩方面的用途:一,市民如果用付費的方法,好像跨境旅遊、跨境活動需要做檢測,或將來的旅遊氣泡,這些均可以付費的方式到中心做檢測;另一方面是政府的檢測,例如上次小型酒吧或泰國人群組爆發時,市民如擔心亦可以願檢盡檢。

  關於強制檢測,我們正研究法律框架,當然第599章這個法律框架亦有研究。其他法律問題、人權等等其他細節,正與律政司同事一直檢視當中。私家醫生及市民對於檢測或強制檢測的意見和聲音,我們一直聆聽,當然我們處理法律框架的時候,亦會留意整體大家對於這方面的意見、實際推行的整體情況和法律上的要求。至於內地返港的問題是?

記者:今天公布下月返港人士可以免檢疫,配額方面有多少?如何分配配額?到時吸引更多人由內地回到香港,如果真的有確診會否擔心大爆發,亦難於追蹤?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對於內地返港人士如需要豁免檢疫,第一要有陰性核酸檢測(結果)證明他們沒有帶有病毒;第二,我們與不同地方安排豁免時亦非常小心,會就其疫情個案進行評估,並會一直進行評估,在推行後萬一有疫情爆發或有其他風險提高的情況便會停止,我們會一直適時檢視及評估。

記者:(關於配額)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暫時未有詳細資料,但初期亦會有配額,否則兩地關口會人太多或要排隊。

記者:關於「限聚令」和餐廳的限制,想再問你的意思是否六人可以坐在一枱,但不可四人在街上聚集,這樣是否實際?餐廳可以六人一枱,會否出現四加二或三加三的「搭枱」情況?這會否更危險?有交叉感染的風險?為何「限聚令」不能配合餐廳人數的限制?另外強制檢測,是否會定一系列的病徵讓醫生參考?有這些病徵便一定要檢測。袁國勇教授指出最好在少於三宗源頭不明的個案的時候進行強制檢測,政府怎樣看覺得甚麼時候是合適的時間?會要求私家醫生怎樣通報?如果他們不通報或漏報會否有刑事責任?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限聚令」維持不超過四人是適合的做法。因為我們不希望有太多群組聚集。我明白大家都提出室外室內的分別,當我們看整體的情況時會有不同考慮。第一是風險。第二,我們放寬不同處所或人數均是有序和有針對性的,而慢慢大家都看到是有必要性的。因為最初放寬食肆,隨後是關於運動,運動中亦先室外然後室內。現階段我們覺得,在室內由四人放寬至六人,當然人數上大家覺得會多了一些,我多次講這是配合市民的需要、整體經濟就業等等情況處理,但我們仍然會留意風險。所以大家留意到今次我們除了放寬人數外,亦有針對性的。其針對性在於酒吧最高的風險是當客人除下口罩飲酒進食,亦因為很多時在酒吧內的行為,會站起來、走來走去,如果不戴口罩,或邊行邊喝酒等等,這些情況是我們和專家均認為高風險的,所以今次特別在我的指示中有所收緊,即當客人站起來一定要戴口罩,或離開餐枱時不可飲食,所以這些都是針對風險因素進行的工作。

  第二個問題關於強制檢測,我們正研究法律框架,所以未處理細節,例如甚麼徵狀或有多少宗個案便會啟動這法例。因為這條法例仍未立,仍在檢視、處理整體細節當中。我們在研究、檢視的時候均會聆聽專家的意見,亦會留意在甚麼情況啟動是最適合,例如私家醫生怎樣呈報等等,在我們檢視的過程中亦會留意,並會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