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呼籲掃墓人士小心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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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呼籲在重陽節期間前往郊外掃墓的市民,謹慎處理火種,防止山火發生。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任何人士在郊區留下火種或隨意燃燒冥鏹,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在重陽節期間,漁護署將特別派遣巡邏和執法人員到各郊野墓地巡視,如發現有人違例,會即時檢控。
 
  大部分在郊外發生的山火,均是由人為疏忽引致。掃墓人士只要遵從一些簡單守則,便可避免該等意外發生:
 
*應使用工具清除雜草,切勿以火燃燒野草;
*應在化寶盆或鐵桶內燃燒香燭及冥鏹;
*切勿遺下仍在燃燒的祭品;以及
*在離開墓地時確保所有火種已熄滅。
 
  發言人說,在重陽節期間,漁護署會在郊野公園適當地點向有需要的掃墓人士派發鐵桶供掃墓人士焚燒冥鏹,並加派郊野公園護理員在多個山火黑點附近巡邏。
 
  市民在掃墓後,必須清理帶來的祭品及垃圾,保持郊野清潔。截至九月三十日,漁護署今年已向69名在郊野公園亂拋垃圾的市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此外,為防止2019冠狀病毒病在社區傳播,發言人呼籲市民避免在重陽節當日人多擠迫的高峰期前往掃墓,以避免造成人潮,增加病毒傳播風險。市民亦必須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規定。
 
  發言人並提醒掃墓人士,應盡量與他人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避免在拜祭場地或人多地方聚餐,時刻保持良好的個人及環境衞生,以阻止病毒傳播。



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25分